| 投资项目代码 | 2504-440904-04-01-262421 | ||
| 投资项目名称 | 电白区社区环境提升工程 | ||
| 招标项目名称 | 茂名市电白区社区环境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 ||
| 标段(包)名称 | 茂名市电白区社区环境提升工程勘察设计 | ||
| 公示名称 | 茂名市电白区社区环境提升工程勘察设计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01-20 09:00 | ||
| 评标情况 | 定标候选人名称 票决得分 得分排名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 19 3华设设计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2 5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26 2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13 4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 1中标候选人 票决得分 工程勘察费下浮率(%) 工程设计费下浮率 (%) 投标总报价(元) 项目设计负责人姓名及证书编号第一中标候选人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35 30.15 30.15 27066875.00 白兰兰、AD243200008第二中标候选人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26 30.30 30.30 27008750.00 秦健、AD243100326第三中标候选人 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 19 30.10 30.10 27086250.00 张无畏、AD244500193 | ||
| 中标候选人一 | 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27066875元 | ||
| 质量承诺 | 工程勘察成果满足设计工作要求。工程设计成果深度满足各阶段的设计工作要求。各阶段设计图纸深度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规范及广东省及茂名市电白区有关规定要求,并且各阶段的全部工作完成后报送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并取得部门批复。 | 工期(交货期) | 75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白兰兰 | 资质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AD243200008 |
| 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A132006468;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132006468 |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 中标候选人二 | 上海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27008750元 | ||
| 质量承诺 | 工程勘察成果满足设计工作要求。工程设计成果深度满足各阶段的设计工作要求。各阶段设计图纸深度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规范及广东省及茂名市电白区有关规定要求,并且各阶段的全部工作完成后报送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并取得部门批复。 | 工期(交货期) | 75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秦健 | 资质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AD243100326 |
| 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A131000017;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131000017 |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 中标候选人三 | 广西交科集团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27086250元 | ||
| 质量承诺 | 工程勘察成果满足设计工作要求。工程设计成果深度满足各阶段的设计工作要求。各阶段设计图纸深度必须满足现行国家规范及广东省及茂名市电白区有关规定要求,并且各阶段的全部工作完成后报送政府相关部门审查,并取得部门批复。 | 工期(交货期) | 75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张无畏 | 资质资格 | 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土木工程师(道路工程)注册执业证书/AD244500193 |
| 业绩 | 详见投标文件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市政行业(道路工程)专业甲级/A145001068、工程设计市政行业排水工程乙级/A245001065、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A245001065;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B145001068 | |
| 业绩情况 | 详见投标文件 | ||
| 异议受理部门 | 茂名市电白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新湖路71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冯先生 | 联系电话 | 0668-5512006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茂名市电白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 | 0668-5532719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茂名市电白区水东镇迎宾大道359号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01-24 00: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01-29 00:00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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