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潜在投标人:
关于南宁市兴宁区三塘镇昆仑大道至创新道路工程(二次)(项目编号:E4501002816024467001)招标文件疑问的答复如下: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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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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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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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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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29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第1点:最近5年中(所完成项目的交竣工日期在2020年8月1日之后)成功完成过一条4公里及以上的三级公路(含)以上新建或改扩建工程施工。(应附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
问:按照注(1)的描述,成功完成指工程已经按《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交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通过。该要求中的“工程接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如投标人提供“工程交工验收证书(工程竣工验收证书)”是否也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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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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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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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招标文件第29页,附录3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第1点第三行: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印发《公路工程施工分包管理办法》的通知(交公路规(2024)2号)的规定,分包业绩可参与投标,分包业绩除满足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的各项要求外,还必须提供由承包人与发包人共同出具的分包人业绩证明材料。
问:这里的“业绩证明材料”,如投标人提供具有承包人、发包人、分包人、监理单位共同签署的“施工分包合同”是否也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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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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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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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193页,第五章工程量清单中,2.投标报价说明写明2.9施工场地建设费按公路工程2019施工场地建设费*0.5/2进行报价、2.10安全生产费按建筑安装工程费的1.5%进行报价。
问:1、请招标人标明公路工程2019施工场地建设费的标准,建议招标人该项费用允许投标人自主报价;2、安全生产费建议按照《2018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按最高投标限价的1.5%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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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自主报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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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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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102-3安全生产费数量为0。104-1施工场地建设费数量为0。
问: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102-3安全生产费数量为0,运算后该项金额合计为0。104-1施工场地建设费数量为0,运算后该项金额合计为0。建议招标人放置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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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量清单中102-3安全生产费数量为1,104-1施工场地建设费数量为1。已重新上传工程量清单,请投标人自行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南宁)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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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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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文件第207页(二)投标函附录,表格序号7,开工预付款金额的约定内容为: %签约合同价,与招标文件第157页《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序号15的描述不一致。 问:第207页(二)投标函附录,表格序号7,开工预付款金额的约定内容,是否可以按《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第157页序号15的描述(合同价款扣除建安劳保费、发包人材料设备价款、暂估专业工程、暂列金额后的10% )来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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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项目专用合同条款数据表》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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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广西兴工昆仑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顺途工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9月4日
附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