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名 称 | 编 列 内 容 |
1 | 项目名称 | 兰州市飞天花苑小区顶层屋面防水、电梯前厅脱落墙砖修缮施工造价咨询服务采购项目 |
2 | 采购方 | 名称:酒泉市泰源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兰州分公司 |
3 | 采购代理机构 | 名称: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甘肃省兰州市城关区张掖路87号中广商务大厦8楼 甘肃省酒泉市肃州区阳关路20号金地标大厦4楼 联系人:闫经理13893751795 陈经理139192942890937-2633131 邮箱:1357455057@qq.com 资格审查资料请发送至上述邮箱。 |
4 | 采购需求及 技术规范 | 兰州市飞天花苑小区顶层屋面防水、电梯前厅脱落墙砖修缮施工,顶层屋面防水面积约2300平米,电梯前厅墙砖脱落维修约4700平米,投资概算约110万元。 根据施工项目需求,完成工程预算编审书(预算报告或造价书)。 |
5 | 报名时间 | 2025年6月12日至2025年6月18日17:00 |
6 | 报价时间 及规则 | 报价时间:2025年6月19日10:00至2025年6月19日10:30 报价规则:本次采购最高限价为:1.2万元(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均为无效报价)自由竞价30分钟,延长周期:180秒,竞价阶梯:100元或按100元的整数倍竞价。 |
7 | 审查方式 | 资格前审(审查资料见“附件1:报名信息登记表”) 供应商将报名资料按如下要求提交(报名时间内): 将所提交的资料加盖公章,扫描电子版上传到采购代理机构邮箱。 |
8 | 成交办法 | 1.符合条件的报价供应商不得少于三家,否则结果无效。 2.本项目原则上最低报价为最终成交供应商,如最低价供应商无法履约,承担相应责任后,采购人可在次低价选择成交供应商,以此类推。 |
9 | 供应商资格要求 |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组织,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工程造价咨询的能力及经验;近三年内承担过2项以上(含2项)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项目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的造价咨询服务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书、中标通知书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3.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且注册在本单位,近三年内作为项目负责人承担过1个(含1个)及以上的类似项目业绩(类似项目业绩指:项目总投资在100万元以上的建筑工程或装饰装修工程造价咨询服务业绩,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提供合同书、中标通知书或造价书签字页等,复印件加盖公章); 4.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供应商须注册成为“E交易”会员(免费)。 附件2.E交易平台操作指南 |
10 | 审查资料 | 供应商请按附件1中的格式,编制提交审查资料。 |
11 | 采购方式 | 询比价采购(网上多轮次报价) |
12 | 报价要求 | 供应商注册登录账号后在网上进行报名并提交报名资料。本项目为网上竞价项目,无其他采购文件,供应商注册报名及取得竞价资格后(资格审查通过)可在规定的报价时间内进行网络竞价。 |
13 | 保证金交纳及 说明事项 | 1.交纳金额:3000元(叁仟元整); 2.截止时间:2025年6月18日17:00;3.交纳账户信息: 户名:甘肃省产权交易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101292000278706; 开户行:兰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成支行。 4.退回: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商交纳的保证金。 5.为保护采购活动各方的合法权益,采购方在此作出特别提示,供应商一旦报名成功并交纳保证金,即视为对如下内容予以认可:非因采购方原因,如供应商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时,采购方有权扣除供应商已交纳的保证金(甘交所集团扣除服务费后)作为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采购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在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撤回其报价的,或未按照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约定签订采购合同或未按照约定及时支付交易服务费的; (2)未按公告约定时间将报名资料递交甘交所集团的; (3)供应商提交的材料存在虚假或伪造情形的; (4)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具备参加网络竞价的资格,如供应商仍进行网络竞价,其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采购方将以恶意扰乱竞价秩序为由扣除供应商投标保证金,并根据符合条件供应商的最低报价选择成交供应商。 (5)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及及其它情况的。 |
14 | 服务期 | 按合同约定。 |
15 | 采购服务费 | 本项目采购服务费为2000元,由成交供应商在成交公示发布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给采购代理机构,或由采购代理机构从保证金中直接代扣。 |
16 | 付款方式及税费 | 按合同约定。 |
17 | 履约约定 | 供应商须完全响应采购要求,不得负偏离。未能完全响应或资格条件不符合要求的将无权参与竞价,以虚假方式获取成交的,采购方将不与该供应商签订合同,供应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
18 | 发布媒体 | 1.甘交所集团网站(www.gscq.com.cn)。 2.E交易(www.ejy365.com)。 3.甘肃省阳光采购公共服务平台(www.gsygcg.com)。 |
19 | 附 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