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巷乡奎楼村等5村生产道路建设项目已由古田县水利局以古水移民(2025)09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古田县吉巷乡人民政府, 建设资金来源古水移民【2025】23号文、古财农【2025】17号文,招标人为古田县吉巷乡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工程建设地点:吉巷乡永安村、奎楼村、薛后村、先锋村、吉巷村;
2.2.工程建设规模:永安村庭院灯38盏、太阳能路灯11盏;先锋村太阳能路灯58盏;吉巷村太阳能路灯89盏,建设生产道路共5041平方米,其中1266米宽3.5米,190米宽3米,C25砼面层15厘米、碎石垫层10厘米,部分路面加宽等;奎楼村至薛后村新建生产道路8270平方米,长2345米、宽3.5米,部分路面加宽,C25砼面层15厘米、碎石垫层10厘米,水沟2345米等。以设计文件为准,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预算审核清单;
2.3.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市政工程);
(2)招标类型:(施工总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永安村庭院灯38盏、太阳能路灯11盏;先锋村太阳能路灯58盏;吉巷村太阳能路灯89盏,建设生产道路共5041平方米,其中1266米宽3.5米,190米宽3米,C25砼面层15厘米、碎石垫层10厘米,部分路面加宽等;奎楼村至薛后村新建生产道路8270平方米,长2345米、宽3.5米,部分路面加宽,C25砼面层15厘米、碎石垫层10厘米,水沟2345米等。以设计文件为准,具体建设内容详见设计图纸及预算审核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企业资质及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建筑业企业资质标准(建市[2014]159号)2018年第三次修订版》中“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标准”第10.4.3条确定;
用于确定注册建造师等级的相关数据:
依据项目施工图纸、项目概况及根据注册建造师执业工程规模标准(试行)(建市[2007]171号)规定;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不要求;
2.4.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2727475元;
2.5.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50个日历天,定额工期/个日历天(适用于国家或我省对工期有规定的项目);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标段划分(如果有):/;
2.7.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无需资质的项目,从其规定)
3.3.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招标人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投标人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为牵头人,且各方应具备其所承担招标项目承包内容的相应资质条件;承担相同承包内容的专业单位组成联合体的,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4.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其他资格要求:①有关于涉及工程质量安全文明黑名单制度的按照 “闽建建[2021]2号”《关于废止涉及“黑名单”制度相关文件的通知》的要求执行。②根据建办市[2019]50号文规定,具有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的,不能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③根据《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投标若干规则(试行)》(闽建[2017]6号)第十条规定,“省外入闽建筑企业应当按规定通过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省外入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等级系统自行如实填报相关信息,并对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详见(闽建办筑[2016]8号)文规定;④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招标文件编制工具软件名最新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福建版)及版本号)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评标办法和定标方式
5.1.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5.2.本招标项目采用的定标方式:(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确定中标人)。
6.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根据闽发改规[2023]7号文件规定,本项目免于收取无失信记录企业投标保证金。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仍被列为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的投标人不适用于免缴投标保证金政策,且投标保证金仅限于使用现金形式提交,否则视为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资格审查不合格。招投标重点监管对象名单通过福建省公共资源电子行政监督平台查询。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中投标保证金金额按0元填写;不属于适用免缴投标保证金情形的投标人按50000元递交投标保证金。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详见“招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8月20日 09:0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http://ggzyjy.xgw.ningde.gov.cn/)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ggzyfw.fujian.gov.cn)、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上发布。
9.联系方式
招标人:古田县吉巷乡人民政府
地址:福建省宁德市古田县吉巷大街218号,邮编:352262
电子邮箱:/
电话:18059377703,传真:/
联系人:郑工
招标代理机构:中宏源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福州市晋安区前横路169号盛辉国际第五层A88,邮编:350014
电子邮箱:909790680@qq.com
电话:0591-83593692;13600818976,传真:/
联系人: 范贤华、谢常亮、陈明铭、周荣熺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宁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网址:http://ggzyjy.xgw.ningde.gov.cn/
联系电话:4009280095、0593-2250236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古田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发展中心
地址:古田县解放路169号政府大院3号楼5楼
联系电话:0593-3882939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古田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古田县城东街道食用菌基地40号1楼
联系电话:0593-399909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