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 2407-440282-20-01-288869 | ||||||||||||
投资项目名称 | 南雄市“银杏染秋”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 | ||||||||||||
招标项目名称 | 南雄市“银杏染秋”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雄州街道典型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
标段(包)名称 | 南雄市“银杏染秋”乡村振兴示范带建设项目-雄州街道典型村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正常 | ||||||||||
资格审查方式 | 资格后审 | ||||||||||||
招标项目地点 | 南雄市雄州街道水南村 | ||||||||||||
资金来源 | 债券资金 | 资金来源构成 | 债券资金100% | ||||||||||
招标范围及规模 | 招标范围:本工程所涉及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1)~(2): (1)设计部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的报建、报批、施工等所需的所有建安工程等设计文件(具体详见初步设计文件)。包括但不限于:施工图设计、施工图预算、提供项目所需相关检测项的明细表和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清单及保障安全相关说明、工地现场服务、验收过程中的设计指导及配合阶段验收及档案整理、协助施工单位编制竣工图及后续设计服务工作。 注:设计文件深度要求必须满足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25版)》的要求,各专业还应该满足各专业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范或规定的要求。 (2)施工部分:设计文件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的所有工程及配套设施等的施工及配合阶段验收、档案整理、保修期维护等。 招标规模:项目总概算总投资206.85万元,其中建安费用 177.83万元、 预备费9.85万元。 | ||||||||||||
招标内容 | 路面硬化1200平方米,新铺路面3300平方米,建设围网600米、篱笆268米、排水管97米、污水井6座,绿化种植约3000平方米,安装照明灯约120盏,进行三线整治、房屋改造、修建垃圾收集点、工具房、村牌以及设施采购等。 | ||||||||||||
工期 | 设计、施工总工期 150日历天,其中:设计工期为 30 日历天、施工工期为 120 日历天。 | ||||||||||||
最高投标限价 | 人民币(大写):壹佰玖拾伍万陆仟捌佰玖拾叁元贰角捌分 (小写:¥1956893.28元)。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是 | ||||||||||||
投标资格能力要求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1.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 1.1 联合体成员数量不超过2个。 1.2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书》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向招标人提交。 1.3 联合体成员单位均应具备拟承担的工作内容(以《联合体协议书》的约定为准)所规定的资格条件。若同一工作内容由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共同承担,该项工作内容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联合体资质等级。 1.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2.资质要求 2.1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按国家法律经营。 2.2投标人须持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资质证书。 2.3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可以是单一独立法人或由不超过2家独立法人组成的联合体,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申请,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进行本项目的投标。单一独立法人必须至少同时具备以下(1)和(2)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后必须至少具备以下(1)和(2)资质,联合体牵头人必须具备(1)资质: (1)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并获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独立法人。 (2)设计资质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以下任意资质之一: ① 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②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③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乙级(燃气工程、轨道交通工程除外)以上(含乙级)资质; ④ 工程设计市政行业(道路工程、排水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 注:投标人若不具备相应勘察资质的,则在中标后,由中标单位委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完成本工程的勘察工作。 2.4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投标人的企业相关证书到期的,均按该证书的发证机构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最新文件执行(如自动顺延或推迟办理延期业务的通知),投标人必须将相关文件附在该证书后面中,证明在开标日继续有效。 3.相关人员要求 3.1拟派项目经理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或二级注册建造师,应持有住建部门印发的在使用有效期内的有效电子注册证书(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粤建市函〔2023〕469号)文件精神,二级注册建造师可随注册企业在全国范围内执业)。同时均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包括已中标未开工、已建成未竣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若组成联合体时,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3.2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技术职称。(若组成联合体时,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3.3拟派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须具备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明(C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或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系统考核合格信息打印页),且不少于1人。(若组成联合体时,由联合体施工方提供) 3.4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市政类相关专业工程师或以上职称。(若组成联合体时,由联合体设计方提供) 3.5投标人(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与其拟派往本项目管理机构的所有人员之间必须具备合法、唯一的劳动聘用关系。拟派人员中具备注册执业资格的,其注册单位须与投标人保持一致。 4.禁止投标条款: 4.1.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前期准备提供咨询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4)与本招标项目的其他投标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5)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 (6)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7)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8)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9)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0)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相互任职或工作关系; (11)被依法暂停或者取消投标资格; (12)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1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14)在最近三年内发生重大工程质量或安全问题(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法律文书为准); (15)被“信用中国”网站([链接])发布的《法人和非法人组织公共信用信息报告》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的。 4.2.招标人拒绝以下名单中的单位参加本次投标: | |||||||||||
序号 | 单位名称 | 拒绝原因 | |||||||||||
1 | 南雄市雄州街道办事处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人 | |||||||||||
2 | 南雄市乡村振兴服务中心 | 项目业主 | |||||||||||
3 | 中咨管理顾问有限责任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单位 | |||||||||||
4 | 广东省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修编单位 | |||||||||||
5 |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 |||||||||||
6 | 待定 | 为本招标项目的监理单位 | |||||||||||
5.省外企业(包括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成员单位)须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取消省外建筑企业和人员进粤信息备案有关工作的通知》(粤建市﹝2015﹞52号)规定在“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录入相关信息并通过数据规范检查。 | |||||||||||||
投标人业绩要求 | / | ||||||||||||
是否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 | 是 |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 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链接];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链接]#/440200/index。 | ||||||||||
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6年 9 月 30 日 19 时00分 | 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 10 月 29日 10时 00 分 | ||||||||||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6年 10 月 29日 10时 00 分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投标人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链接]#/440200/index)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开标时间 | 2026年 10 月 29日 10时 00 分 | 开标地点 | 韶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南雄分中心(南雄市雄东路1号大润发四楼)南雄市公共服务中心内,具体开标室以当日现场通知为准。 | ||||||||||
发布公告媒介 | 1.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链接]; 2.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韶关市)[链接]#/440200/index。 | ||||||||||||
招标人 | 南雄市雄州街道办事处 | 联系地址 | 南雄市雄州街道雄州大道中349号 | ||||||||||
招标人联系人 | 黄先生 | 联系电话 | 13827929729 | ||||||||||
招标代理机构 | 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联系地址 | 韶关市浈江区五里亭耕进商贸城G区11号一层 | ||||||||||
招标代理负责人 | 项目负责人:王娜 项目经办人:刘红梅 | 联系电话 | 18023684501 | ||||||||||
招标监督机构 | 南雄市农业农村局 | 联系电话 | 0751-3802620 | ||||||||||
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 无 | ||||||||||||
招标人(盖章):南雄市雄州街道办事处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中轩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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