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标候选人公示
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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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城南区排涝通道建设项目(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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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招标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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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450300282600486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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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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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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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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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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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建单位(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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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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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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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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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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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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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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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鑫渠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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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构类型及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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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建设内容主要为兴安县城南区排涝通道建设项目的建设,(1)改造城中砚石村至兴安县灵渠南渠;(2)修复从乙甲村至灵渠南渠,周边雨水洪涝排水渠的两岸堤岸修筑,沿线城中村原排水管道更换。2.建设规模:改造、修复城南区两条渠道及周边防洪排涝基础设施的两岸防洪堤(共计10600米、平均80cm厚片石墙体)及其城中村DN800HDPE雨水排水管(约1400米,管径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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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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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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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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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2号开标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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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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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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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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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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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中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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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泓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腾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千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广西嘉景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桂林博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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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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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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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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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泓桥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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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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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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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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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846332.6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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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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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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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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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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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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祝海梅(注册编号:桂245081012868;身份证号:
452423********3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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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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朱荣华(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8)0000832;身份证号:
450305********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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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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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业绩:兴安县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银杏广场片区标段2。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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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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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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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腾英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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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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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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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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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36099.8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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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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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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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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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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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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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斌(注册编号:桂245121225946;身份证号:450324********13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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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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韦长玉(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4)0006239;身份证号:450205********076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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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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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业绩:兴安县雨污分流管网建设工程项目(EPC)工程总承包--西环路海螺路片区标段6。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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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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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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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千一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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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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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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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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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01926.74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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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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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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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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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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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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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琴芬(注册编号:桂245141437258;身份证号:450121********42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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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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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钦红(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3)0001938;身份证号:450324********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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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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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业绩:(1)桂林市红色体育公园项目(一期);(2)兴安县葆贞片区老旧小区配套基础设施三期(红线内)项目。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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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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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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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嘉景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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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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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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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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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58797.8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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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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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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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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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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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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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文艳(注册编号:桂245070800820;身份证号:452328********09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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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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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远志(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04)0004515;身份证号:452328********00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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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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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业绩:无。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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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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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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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博泰建筑安装有限责任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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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资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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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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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总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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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586421.4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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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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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日历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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质量等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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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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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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蒋德明(注册编号:桂245101015640;身份证号:452327********1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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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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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超(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0)0008917;身份证号:450330********0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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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 、奖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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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企业业绩:(1)甘棠江县城段两岸整治工程(三桥至桥头村段南岸)设计施工总承包;(2)灵川县2022年老旧小区(城中片区)内改造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项目II标。
2、奖项:无。
3、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暂停建筑业企业、质量检测机构、监理企业诚信综合评价结果在全区房屋市政工程招标投标活动中运用的通知》,招标文件范本中评标办法要求的“诚信综合评价分”,评标时投标人的此项分值均以 100 分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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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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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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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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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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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示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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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桂林)http://***/glggzy/%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p%3E | |||||||||
异议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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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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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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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安县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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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受理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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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73-62206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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