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350301]YI[GK]2025002
二、项目名称:莆田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技术服务项目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 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莆田市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北京市海淀区清河嘉园东区甲1号楼16层1601 | 2,415,000.00元 | 94.0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莆田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技术服务项目):
服务类(北京清华同衡规划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联合体成员:莆田市规划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报价明细内容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 1-1 | 其他服务 | 莆田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技术服务项目 | 莆田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技术服务项目 | 莆田市区(不含仙游县)陆域面积约2284平方公里,主要以城区范围、城镇开发边界内的存量建设用地为主 | 完成本次服务的全部内容,最终验收合格且不存在未处理的违约行为 |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提供2年技术服务(于2027年12月前向采购人提交总结报告文本) | 项 | 完成本次服务的全部内容,最终验收合格且不存在未处理的违约行为 | 2,415,0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 采购人代表: | 郑志铭 |
| 评审专家: | 蔡建贵 、 许忠福 、 姚春海 、 陈金枝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转账、现金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按以下收费标准的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代理服务费,具体缴纳标准比例为:总金额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按1.5%缴纳,总金额在100万—500万元的部分按0.8%缴纳;2.开户名: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户行:福建莆田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行政服务中心支行;账号:9040210030010000001362。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莆田市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技术服务项目:2.632万元
收取对象:中标(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投标人资格性及符合性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莆田市自然资源局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荔城中大道1998号(市政府南广场C幢)
联系方式:0594-2295026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龙桥街道民心街249号1104室
联系方式:0594-227898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黄女士
电话:0594-2278989
福建省一十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5年10月24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