遴选公告
项目名称 | 横州茉莉花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遴选代理服务机构项目 |
项目编号 | GXFGCQ25-17 |
遴选公告期 | 7个自然日 |
遴选起止日期 | 2025年8月1 日-2025年8月7 日17:00 |
遴选文件获得时间及地点 | 时间:2025年8月1 日-2025年8月7日17:00 咨询地点: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 | 2025年8月8日09:00-09:30,逾期拒收。 |
投标文件递交地址 | 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竞价室(3) |
综合评审时间 | 2025年8月8日09:30(北京时间) |
项目概况 | 横州茉莉花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遴选单位”)。 为围绕主营业务开展好货物、服务、工程类等项目的招标服务工作,便于开展采购代理业务,遴选单位现面向社会公开遴选10家代理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为“参选人”),服务期限为2年。有意向可联系广西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广西交易所集团”)查阅。 |
一、遴选单位简况 | ||
基本情况 | 名称 | 横州茉莉花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注册地(住所) | 横州市横州镇魁星路002号303室 |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罗建华 | |
注册资本 | 50,000万元 | |
经济类型 | 国有企业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 |
所属行业 | 商务服务业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450127MA5QG81T2Q | |
经营规模 | / |
二、遴选条件与评审 | ||
与遴选相关的其他条件 | 意向参选人在被确认入选后,必须在接到广西交易所集团通知后2个工作日内签订成交确认书,成交确认书签订完成并接到遴选单位通知后,入选的意向方于30日内与遴选单位签订《招标代理入库协议书》。 | |
意向方须承诺事项 | 1.对所填写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2.已了解遴选单位的要求以及该项目的限定条件、违约责任及相关解释。 | |
意向方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具有独立承担货物、服务、工程项目采购代理业务能力。 2.具有政府采购代理资质,即应是已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录内登记的代理机构。机构注册地址及以往服务区域应在广西区内。 3.对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4.近三年内公司法定代表人未因招标代理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近三年内公司未因招标代理违法行为被县级及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本项目不允许分包转包。 7.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报名材料及交易流程 | 第一步:意向方须在挂牌截止前(2025年8月7日17:00)向广西交易所集团交纳保证金,并向广西交易所集团现场提交以下文件后获得《遴选文件》及其他文件: 一、报名申请与承诺书(由广西交易所集团提供范本); 二、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时必须提供,明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委托权限及时间) 以上文件提交至广西交易所集团官网。 第二步:意向方于2025年8月8日09:00-09:30前往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竞价室(3)提交密封的投标文件,可包括如下内容: 一、资格审查 (1)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2)投标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主体资格证明副本复印件;(3)投标人2024年1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证复印件 ;(4)投标人2024年11月以来任意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凭证复印件; (5)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 (6)投标人诚信声明书以及投标人自本项目遴选公告发布之日起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查询供应商主体信用记录的查询结果截图 ; (7)供应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组织机构名录内登记的证明材料; 二、商务技术文件 (1)投标声明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委托代理时还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服务响应表; (4)项目实施方案; (5)服务方案及承诺; (6)投标人的信誉、荣誉证书或文件; (7)投标人结合本项目的评标办法视自身情况自行提交相关证明材料;(8)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三、报价文件 (1)投标函; (2)投标报价明细表; (3)开标一览表(单独封装) 相关格式详见《遴选文件》。 第三步:由评审委员会于2025年8月8日09:30在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9楼竞价室(3)集中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定,综合得分排名前10家的参选人成交。 注意事项: (一)投标文件必须打印,不得有任何涂改,否则无效。 (二)表达不清或未按要求填写的投标文件可能将被认定为无效。 (三)投标文件应由法人代表人或由委托代理人在凡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名和盖公章,否则无效。 (四)投标文件的份数:正本壹份,副本肆份,共伍份。并在每份文件右上角注明“正本”、“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附注:除报名申请与承诺书、授权委托书提交原件外,其他材料提交加盖公章及骑缝章的复印件。 | |
评审内容 | 详见遴选文件“评审原则”(百分制综合评分法) | |
保证金 | 5,000.00元 | |
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7日17:00 | |
交纳注意事项 | 1.符合条件的意向方应在挂牌公告期内,足额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以现金或银行转账方式向广西交易所集团交纳。 2.意向方拒绝签署成交确认书、招标代理入库协议书以及其他相关文件的,将被列入广西交易所集团和遴选单位的黑名单,且保证金不予退回。 | |
账户信息 | 账户名称 | 广西联合产权交易所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南宁青秀支行 | |
账号 | 8113001013900137793 | |
温馨提示:请在汇款时正确填写识别码,如因填写识别码错误或未及时交纳所造成的损失,由客户自行承担。 | ||
保证金处置 方法 | 1.入选参选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并将合同送到广西交易所集团备案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2. 未入选的意向参选人的保证金在交易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原额无息退回。 3. 保证金不予退回的情形: (1)参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参选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入选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遴选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其他严重扰乱采购程序的。 (7)参选人提交《报名申请与承诺书》并被确认入选资格后,单方退出交易,拒绝参加后续遴选程序的; (8)参选人被确认入选后,明确表示放弃入选或拒绝签署入选文件的; (9)参选人被确认入选后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招标代理入库协议书》的; (10)交易涉及主体资格审查、反垄断审查等情形时,因意向参选人自身原因而无法获得政府相关部门批准的; (11)其他依据交易规则或法律规定不应退回保证金的情形。 | |
披露附件 | 1.报名申请与承诺书 2.遴选文件 |
三、遴选方式 | |
不足10家合格意向方 | 不予以开标,终止挂牌。 |
征集到10家或10家以上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方 | 综合评审,经评审委员会审核通过后,由交易所通知该符合资格的意向参选人按遴选条件与遴选单位签订招标代理入库协议书。 |
四、联系方式 | ||||
交易机构 | 项目咨询联系人 | 张女士 | 项目咨询联系号码 | 19377187702;0771-5837325 |
交易机构传真 | 0771-5705627 | |||
联系地址 | 1.广西南宁市青秀区朱槿路16号菲律宾园·金菲豪园2号楼南宁金融大厦2楼 2.广西南宁市良庆区玉洞大道33号(市青少年活动中心旁) 9楼南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