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文件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专用合同部分条款进行修改,具体修改内容如下:
1.原文: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 。
修改为:2.5 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 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 / 。 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 是 。 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 现金或银行保函或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等形式 。
2.原文: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 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 3 % 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 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款的 3%,企业可以通过现金、支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等形式缴纳保证金。
修改为:15.3.1 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 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 (2)或(3) 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 ;(2) 3 % 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 质量保证金为工程结算款的 3%,企业可以通过现金、支票、银行保函、专业担保公司保函或保险合同等形式缴纳保证金。
3.原文: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和现行文件规定项目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 / 。 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
修改为:3.5 分包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主体结构和现行文件规定项目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 3.5.2 分包的确定 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符合法律法规的专业分包和劳务作业分包。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 。 3.5.4 分包合同价款 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 。
4.招标文件其余内容不变。
招 标 人:广元市利州中等专业学校
2025年12月8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