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浦县农业园区2025年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已由洛浦县农业农村局、洛浦县财政局以洛农批字[2025]53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2025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招标人为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洛浦县
2.项目规模:新建主管道总长11.945km、田间地埋管网98.44km及配套附属设施。新建主管网建筑物94座,其中:过滤器管理房1座,控制阀井17座,进气阀井19座,泄水井5座,渗水井5座,流量计井17座,镇墩30座。新建田间管网附属建筑物337座,其中:阀井160座,排水177座。机电及金属结构设计,清洗网式过滤器4组,过滤精度120目,各类阀门、阀井共计492台/套。电气设计,新建10kv柱上式变台5座,配套10千伏跌落式熔断器5台,低压配电箱5套。控制灌溉面积7893.25亩,新建主管道设计流量0.64m3/s。
3.招标内容与范围:
标段(包)编号 | 标段(包)名称 | 工期要求(日历天) | 建设规模及内容范围 |
E6532003923003964002001 | 洛浦县农业园区2025年水利基础设施配套建设项目(一期)-监理标段二次 | 90 | 对本次招标范围内施工标段的施工及质量缺陷期的全过程监理 |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和水利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以上资质等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投标人本单位注册,具有水利工程建设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及水利工程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
3.投标其他条件:(1)本项目招标不接受有不良行为记录且在限制市场准入有效期内的企业投标;(2)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3)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新水办[2023]389号文)的有关规定,投标人应依法依规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基本信息和良好行为记录信息,以投标人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填报的单位资质、人员资格、业绩、信用评价等信息作为我区招标投标工作的依据;(4)凡拟参加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人,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将拒绝其参加本次招标活动;(5)投标保证金采用电子转账或电子保函的形式交纳。办理流程分别详见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栏目中《保证金缴纳流程(新)》及《投标保证金电子保函操作手册》;(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5年08月01日至2025年08月22日
2.获取方式:请到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标文件领取菜单下载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截止时间:2025年08月22日 10:30
2.递交方式:投标截止前投标企业须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加密的投标文件
六、开标时间及方式
1.开标时间:2025年08月22日 10:30
2.开标方式:不见面电子开标
3.开标地点:和田地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田市北京和田工业园区杭州大道78号玉河广场旁)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和田公共资源交易网、新疆水利厅网站上发布。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和田地区水利局
九、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洛浦县灌溉用水服务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新疆惠文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地址:洛浦县杭桂路143号 | 地址:和田市阿恰勒东路11号 |
联 系 人:马云重 | 联 系 人:马玉燕 |
电话:0903-6682163 | 电话:0903-252004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