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贺州市收购已建成存量商品房用作保障性住房项目改造装修工程—御诚苑小区保障性住房装饰装修工程(一期) | 项目招标编号 | E4511002871002816001 | ||||
招标人 | 贺州安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建设单位 | 贺州安居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 ||||||
代建单位(如有) | / | ||||||
招标类别 | ☑委托招标□自行招标 | 招标方式 | ☑公开招标□邀请招标 | ||||
招标代理机构 | 北京诚佳信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
结构类型及规模 | 住宅套内地面、墙面、天花、踢脚、门、厨房、卫生间、阳台等位置进行装修改造。 | ||||||
开标时间 | 2025年7月15日 | 开标地点 |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工程开标室(一)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5年8月5日 | 公示截止时间 | 2025年8月8日 | ||||
预中标人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联合体 | 牵头人: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 | ||||
成员单位:广西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中标候选人情况 | 第一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中铁一局集团有限公司/广西鼎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11818771.0900元 | ||||||
工期 | 4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赵永刚(注册编号:陕1612023202303513;身份证号:622727********0810)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李东晨(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24)0011299 ;身份证号: 610403********3063)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梧州市江滨国际大酒店-文化中心影城地下停车场(含扩建)工程项目工程总承包、祥和职业教育实践基地(大鼎校区)配套建设工程、隆安县农产品加工示范园(二期) 2.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7.1152 | ||||||
第二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旺通建工有限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11837503.2700元 | ||||||
工期 | 45 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自立朗(注册编号:桂1422019202001201 ,身份证号:452402********003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宋岱凝(证书编号:桂建安C3(2016)0009576 ;身份证号:452427********2721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富川瑶族自治县第二初级中学(迁建)项目(一期)工程、贺州学院北苑7#、8#学生公寓工程标段2、耀富·崇雅小区项目 2.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7.4632 | ||||||
第三中标 候选人 | 单位名称 | 广西鸿威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 |||||
单位资质 | 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一级 | ||||||
投标总价 | 11878425.7300元 | ||||||
工期 | 45日历天 | 质量等级 | 合格 | ||||
项目经理 | 蓝振(注册编号:桂建安B(2023)0002474 ;身份证号:452730********5037) | ||||||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 张琳(证书编号: 桂建安C3(2022)0008586;身份证号:620123********5748 ) | ||||||
投标所用企业业绩、奖项、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包括资格要求和加分业绩、奖项) | 1.投标所用企业业绩:贺州市平桂区大数据扶贫产业中心建设项目—大数据综合体II标段、贺州学院 5G 人工智能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2.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17.4184 | ||||||
被否决投标或不合格的投标人名称、否决原因及依据 | 无 | ||||||
其他公示内容(如有) | 无 | ||||||
公示媒介 |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zbtb.gxi.gov.cn:9000/、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贺州)ggzy.jgswj.gxzf.gov.cn/hzggzy/(公告发布媒介包含但不限于上述媒介)发布。 | ||||||
异议和投诉 |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若招标人拒不答复或认为招标人答复内容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认为权益受到侵害的,请在自知道或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向投诉受理部门提出书面投诉书,逾期不予受理。若招标人对项目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开始日起10日内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或提交纸质书面材料直接向投诉受理部门提交书面投诉书。 | ||||||
投诉受理部门 | 贺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投诉受理电话 | 0774-5137818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