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遗书01号
致各潜在投标人:
现将广元市朝天区羊木片区排水管网改造项目(项目名称)施工 一 标段招标文件做如下更正:
1.原招标文件第四章施工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不可以调整。现变更为:可以调整,按照《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设工程合同中价格风险约定和价格调整的指导意见》〔2021〕302 号文件执行,具体可调材料及基准价的约定以正式签订的合同为准。
2.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10.1变更的范围:上述三种类型的变更按《广元市朝天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广朝府发〔2023〕21 号)、 《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广住建发2019〕24 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他现行设计变更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现变更为:上述三种类型的变更按《广元市朝天区政府投资管理办法》(广朝府发〔2023〕21 号)、广元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施工工程勘察设计管更管理办法(〔广住建发2024〕67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其他现行设计变更管理的相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
3.原招标文件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10.4.1条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元市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算管理办法》(广府办发〔2018〕21 号)文件规定执行。现变更为:按《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元市市本级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概算管理办法》(广府办发〔2023〕25号)文件规定执行。
4.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
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此补遗书,如因下载不及时导致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不便,请谅解。
招标人:广元市朝天区城市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日 期:2025年10月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