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市区第Ⅲ防洪区排水防涝治理及综合提升工程监理服务招标公告
盐城市区第Ⅲ防洪区排水防涝治理及综合提升工程监理服务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盐城市区第Ⅲ防洪区排水防涝治理及综合提升工程已由盐城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以盐政服投资【2025】20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盐城市区第Ⅲ防洪区排水防涝治理及综合提升工程监理服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格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建设地点:位于盐城市区第Ⅲ防洪区内。
2、工程规模:对盐城市区第Ⅲ防洪区内7条市政道路雨水管网、17条市政道路排水管网、城南污水厂东进路进厂主管道进行提升改造,提升改造管道全长约37130米;新建5座泵站进厂压力管道、新建小洋河2号泵站与奋进路泵站连通管道,新建管道全长约15260米;新建大新河闸站、油坊沟排涝泵站、利民河闸站3座闸站,改造小马沟闸、前进河闸2座闸站;开展市区第Ш防洪区内排水管网系统性排查,对存在问题的管道和检查井进行维修。总计投资约47350万元,其中工程费约 42000 万元,最终以正式施工图纸为准,招标人保留对上述规模适当调整的权利。
3、招标范围:包括工程范围、阶段范围及监理服务内容。工程范围主要指盐城市区第Ⅲ防洪区排水防涝治理及综合提升工程监理服务施工图范围中的所有工程监理服务,具体以招标人提供的设计文件及招标人审核确认的施工图纸为准。监理的阶段范围主要指施工前期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监理、保修等阶段的相关服务;施工阶段监理服务内容:对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成本、进度进行控制,对合同、信息进行管理,对工程建设相关方的关系进行协调,并履行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法定职责的服务活动(备注:质保期内的维修等,免费提供监理服务)。招标人保留对上述招标内容及范围调整的权利。
4、监理服务期:暂约840日历天,与工程施工工期及质保期同步,具体服从工程建设进度要求;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9月20日,具体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5、监理合同估算价:本项目最高投标限价约368万元。
6、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1个标段。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范围 |
E3209010002000234003001 | 盐城市区第Ⅲ防洪区排水防涝治理及综合提升工程监理服务 | 同上述第3条 |
7、其他:
7.1 工期目标:确保承包人能够按照时间节点(项目需分期分批跨年度建设),完成每个阶段工作计划中的工作内容,最终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中要求的合同工期完成任务并及时交付招标人使用。
7.2 质量目标:确保所监理的工程能够达到该工程施工合同所约定的质量标准和质量目标。
7.3 安全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安全检查及督促工作,确保安全事故为零。
7.4 成本目标:要求在整个项目实施阶段开展管理活动,实现项目的实际投资不超过计划投资(以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造价为主要控制指标)。
7.5 合同信息管理:要求全面监督、重点控制、专项管理。监理控制的重点是工程变更、工程 签证、工程转让与分包、工程延期或索赔,对其实施专项管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2、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3、信誉要求: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
(1)被国家、江苏本省省级有关部门及盐城本市市级有关部门暂停招投标或市场准入资格且在公示处罚期内的。
(2)在招投标活动中因本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11.1.1、11.1.2 所列的不良行为,在“江苏省建设工程招标网”公示期间的。
(3)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均自记录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
(4)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信息正在被“信用中国”、“信用江苏”网站公布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失信被执行人信息已撤销或更正的除外。
(5)投标人作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被采取依法限制参与建设工程招投标惩戒措施的,且被有关部门推送在“信用中国”、“信用江苏”、“信用盐城”相关网站公示且在有效期内的。
凡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投标,一经发现资格审查不予通过,不得被确定为中标候选人、中标人。在一次招投标活动中,相关参与人因上述情形,导致其资格预审不通过或者被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中标人资格的,不因其之后情况的变化,改变已经作出的决定。
4、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的独立法人。
5、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是指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等。
6、业绩要求:项目负责人以项目负责人身份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含当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2.4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理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7.2)
7、本工程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其中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要求:
(1)具有专业为市政公用专业工程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以注册专业为准)。
(2)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自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无在监工程。
在监工程是指:处于中标结果公告(直接发包的项目以网上合同备案或归集为准)到合同约定的工程全部完成且竣工验收合格期间的工程。竣工验收证明是指由建设单位(或监理)组织工程建设各方验收合格,并签署相应的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或者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等验收文件。
(3)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投标截止时不得同时在其他建设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不在本项目担任本项目的其他岗位。
注:项目监理机构主要管理人员配备须合理,现场监理机构人员中须安排2名专职人员负责本项目实施期间一切安全生产事宜。投标时,仅需提供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相关资料和评标办法中项目监理机构人员计分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其他现场人员(本项目的项目监理机构人员配备不得低于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公告〔2017〕35号文件要求,且须根据项目需要及招标人要求随时增派相应人员)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根据投标承诺和现场管理规定配备到位,不能配备到位的,招标人将其记入不良行为记录系统。
8、投标申请人代理人及投标时承诺的项目监理机构成员均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投标时提供代理人和项目负责人从2025年6月开始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1个月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证明(退休人员提供在本单位相关证明)。
9、本次招标不允许组建联合体投标。
10、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本项目招标人拒绝其参加投标(注:有效时间范围指投标截
止之日向前推算的时间。
(一)近 2 年内因违反招标投标规定受到行政处罚的;
(二)近 2 年内被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认定存在违约情形的;
11、评标前由招标人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并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在监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
12、投标单位未按照招标文件约定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参与投标解密报价的、投标承诺的人员不到场以及其他不良行为,将会被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记录,影响后续参加我市招投标活动,请各投标人诚信投标、确保履约。
四、招标文件的领取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止,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投标人合理选择下载招标文件时间,逾期未下载造成无法提出答疑、无法投标等情形的,责任自负)。
2、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网址:https://ycggzy.jszwfw.gov.cn/gb-web/#/login
五、投标截止时间
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5年9月9日9时00分。
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与退还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人民币柒万元,缴纳与退还方式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正文3.4条
七、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详见招标公告附件。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jsggzy.jszwfw.gov.cn)、江苏建设工程招标网(http://www.jszb.com.cn/jszb)、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s://ycggzy.jszwfw.gov.cn)同步发布。
九、其他
1)本工程采用电子招标投标方式,并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模式。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盐城开标大厅系统”,按系统提示完成开标流程。因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完成投标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后果。制作工具下载地址: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中心--广联达制作工具下载(http://47.96.237.140:8088/#)
2)“盐城开标大厅系统”网址为:https://ycggzy.jszwfw.gov.cn/open/#/login
3)本项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从省主体管理平台中获取下载的材料,需要投标人先注册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经营主体管理平台完善资料,登录网址为
http://49.77.204.17:7082//jsztk/#/login
省主体管理平台维护人员联系方式:025-83668675;市信息科号码:0515-69083537
使用移动CA办理、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标信通APP:400-658-7878;苏招通APP盐城专线:18932255322;苏e通APP:400-025-1010;新点标证通APP:400-998-0000
使用省互联互通小助手CA登录遇到问题请联系:CFCA盐城专线:18932255322;江苏数科CA(原国信CA)盐城专线:0515-88820036
系统操作指导请联系:薛工13338617805或蔡工15358238096或张工15396887667或樊工15665152340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盐城市城市资产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世纪大道19号城投商务楼
联系人:王先生
联系电话:0515-80501532
招标代理机构:江苏锦东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盐城市盐都区潘黄街道富力科创城B9号楼七层
联系人:王女士
电话:13656219664
附:评标办法
一、评标、定标办法
本工程招标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从投标报价、监理方案、项目监理机构、类似工程监理业绩等方面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采取计分制,按照得分由高至低产生1名中标候选人。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提供的书面评标报告,依法确定中标人。
二、评标标准和程序
评标
评标准备:
1.招标人评标准备工作
评标委员会评标前,招标人组织进行评标准备工作,评标准备工作由招标人组建的评标准备工作组负责。
(1)评标准备工作组:评标准备工作组由招标人和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组成。
(2)评标准备工作开展时间:招标人将在开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评审前完成评标准备工作。招标人根据评标准备工作量大小,及时完成评标准备工作并适时组织评标委员会评标。
(3)评标准备工作内容:评标准备工作包括投标人资格审查、投标报价审查和其他方面审查三方面内容。对照省政府第120号令要求,进行评标准备工作,核实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和资格、经历和业绩、保证金缴纳情况、在建工程和信用状况等方面的情况,评标准备阶段发现投标人有可能低于成本或者影响履约的异常低价投标,通知投标人进行书面澄清说明,提请评标委员会分析研判认定是否作无效标处理。由于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人联系不上或在规定时间内未能作出书面澄清说明的,被否决投标责任自负。
2.招标人评标准备工作要求
(1)评标准备工作组应当依据招标文件,采用同样的标准对所有投标文件进行全面的审查,但不对投标文件作出评价。
(2)评标准备工作完成后,评标准备工作组应当向评标委员会提交评标准备报告,供评标委员会参考,但不承担评标准备报告内容准确性的责任。
(3)评标准备工作组向评标委员会提供的评标所需的重要信息、数据和评标准备报告不得带有明示或者暗示倾向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的信息。
(4)评标准备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审查以及与评标准备有关的其他情况。
(5)评标准备工作人员应当遵守招标投标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中有关评标委员会及其成员的规定和盐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有关评标委员会现场管理的规定。
3.评标准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收到评标准备报告后方可开始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当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全面、独立评审所有投标文件,并对招标人提供的评标准备报告进行复核,发现错误或者遗漏的,应当进行补正,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投标文件的评审按以下顺序进行,上一阶段未通过的不进入下一阶段评审:
1、初步评审
1.1形式评审标准
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进行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人名称 |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一致 |
投标文件的数字证书 | 符合数字证书认证的要求 |
投标文件格式 | 符合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要求 |
投标函 | 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授权委托书 | 有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
报价唯一 |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
1.2资格审查(资格后审)
评标委员会对通过上一阶段评审的投标人资格对照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3.7的规定要求进行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方可进行下一阶段的评审。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营业执照 | 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 |
资质等级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项目监理组人员及代理人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类似项目业绩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信誉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其他要求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1项规定 |
1.3响应性审查
对招标文件要求的监理服务期限、质量、保证金、履约担保、投标有效期等实质性要求的响应性进行评审,未响应作无效标书处理。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投标内容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1条规定 |
监理服务期限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条规定 |
工程质量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规定 |
投标有效期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3条规定 |
保证金 |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条规定 |
2、详细评审
特别提醒:最高投标限价招标要根据项目特点结合评标办法测算后审慎设置,既要保证充分竞争,也要考虑标后正常履约。
(一)投标报价(79分)
以有效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算术平均值为A,最高投标限价为B,则:评标基准价=A×Q1+B×Q2,Q2=1-Q1,Q1的取值范围为10%,15%,20%,25%,30%;Q1值在开标时由招标人代表随机抽取确定。评标价等于评标基准价的得满分;偏离评标基准价的相应扣减得分。
说明:
1.投标报价相对评标基准价每偏离1%,扣减的分值为0.1分,正偏离和负偏离的扣分标准一致,偏离不足1%的,按照插入法计算得分。
2.计算算术平均值A时,若7≤有效投标文件<10家时,应去掉其中的一个最高价和一个最低价;若有效投标文件≥10家,应去掉其中的二个最高价和二个最低价。
3.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报告签字后,上述评标基准价不因招投标当事人质疑、投诉、复议以及其他任何情形而改变,但评标过程中的计算错误可作调整。
(二)监理方案(12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评审要点,对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进行评分:
1.质量控制方案(2分);
2.进度控制方案(2分);
3.投资控制方案(2分);
4.安全控制方案(2分);
5.合同及信息管理方案(2分);
6.其它内容(如技术建议、组织协调方案、工作制度等)(2分)。
说明:
(1)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分别明确监理方案各项评审要点的得分。除监理方案中缺少相应内容的评审要点不得分外,监理方案评审各评审点得分最低得分一般不得小于设定分值的70%,最高得分一般不得大于设定分值的85%。如果得分小于设定分值的70%,大于设定分值的85%时,请评委文字描述具体原因。
(2)投标文件的监理方案得分应取所有评委评分中分别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评分后的平均值为最终得分。
(3)监理方案总篇幅不超过150页,每超过1页扣0.1分。
(三)项目监理机构(7分)
1、项目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1分)
(1)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资格证书的得 1分;本项满分1分。
2、专业监理工程师(6分)
(1) 配备1名注册专业为机电安装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1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
(2) 配备 1 名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的得 1 分;同时具有建设工程类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得1分,本项满分2分;
(3) 配备1名注册专业为市政公用工程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且所学专业为给排水类的得1分 ;
(4)配备 1 名注册安全工程师(注册专业:建筑施工安全,须在有效期内)的得 1 分;
说明:①上述专业监理工程师不得兼任;②上述要求中专业监理工程师的所学专业以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上注明的所学专业为准,新版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无所学专业一栏的,以毕业证书上所学专业为准,否则不得分。③同一人员具有不同类型注册证书,只按一个注册证书计分;同一类型注册证书不同人员均具有的,只按一个人员计分。④上述人员需在本单位注册,否则不予认可。⑤养老保险要求详见公告。
(四)类似工程业绩(2分)
投标人自2020年1月1日以来(含当日,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造价达2.4亿元及以上的市政公用工程的监理业绩,其质量达合格及以上等级。上述业绩不是投标人承接的工程,不予认可。(投标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见投标人须知3.7.2)。本项最多可得2分。
中标通知书、合同、竣工验收证明等有关业绩证明材料,若有投诉、质疑,当地主管部门有存档资料的,招标人调查取证时一律以调取的存档资料为准。
(提示:投标人最高提供 2 个业绩(1 个资格审查业绩和 1 个加分业绩,这2个业绩不能为同一个业绩),请投标人审慎选择提供符合要求的业绩,评委评审时资格审查表业绩栏按顺序进行审查,超出数量的业绩不予审查计分,责任由投标人自负。)
(五)不良记录
该项为扣分项,对投标企业在盐城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管理系统里存在不良记录,且在公示期内的进行扣分,按照系统里的扣分值直接在总得分里扣除。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牵头单位与联合体均需要参与不良记录评审计分。
三、其它
1、本办法未述及的事宜,由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处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