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岭一号路二期道路工程勘察
(招标项目编号:2511-440305-04-01-275426001)一、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长岭一号路二期道路工程
项目编号:2511-440305-04-01-275426
是否重大项目:否
招标项目名称:长岭一号路二期道路工程勘察
招标项目编号:2511-440305-04-01-275426001
工程类型:勘察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是否场外项目:否
行政监督部门:南山区住房和建设局二、公告基本信息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5-12-30 09:00:00 至 2026-01-19 18:00:00 |
| 公告质疑截止时间 | 2026-01-09 17:00:00 |
| 公告答疑截止时间 | 2026-01-14 17:00:00 |
|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 网上获取 |
| 备注 |
三、招标人与招标代理
| 建设单位 | 单位名称 | 深圳市南山区建筑工务署 |
| 通讯地址 | 深圳市南山区前海路爱心大厦12-14层 | |
| 经办人 | 杨工 | |
| 办公电话 | 18681566394 | |
| 电子邮箱 | 1010973913@qq.com | |
| 招标代理 | 单位名称 | 广东鲁班行技术管理有限公司 |
| 经办人 | 陈工、蔡工、许工 | |
| 办公电话 | 0755-25009369 | |
| 手机号码 | 15220825273 | |
| 电子邮箱 | 1010973913@qq.com |
四、详细公告内容
| 本次招标内容 | 本次招标范围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岩土工程勘察、工程物探、工程测试检测试验、工程测量、施工配合及其他勘察服务相关工作。为工程的设计、施工提供必要的技术咨询、配合服务;协助竣工验收,结算审计配合等勘察服务相关的工作内容;以及甲方要求办理的与本工程勘察有关的其他一切事务。具体详见设计单位出具的勘察任务书。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交质量合格的勘察成果资料。承包人不得拒绝执行为完成全部工程而须执行的不可或缺的附带工作。发包人保留调整发包范围的权利,承包人不得提出异议。 | |
| 本次发包工程估价 | 175.2563万元 | |
| 计划总投资 | 30,014.65万元 | |
| 工程地址 | 项目位于南山区桃源街道塘朗山地区白石岭片区 | |
| 拟采用评标方法 | 定性评审法 | |
| 拟采用定标方法 | 直接票决 | |
| 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 线上递交 |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2026-01-19 18:00 | |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 接受 | |
| 联合体要求 |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数不得超过3家(含牵头单位)。注:(1)若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牵头单位须具备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或以上资质,组成联合体的各成员单位须具备本项目要求的至少一项资质,项目负责人由联合体牵头单位拟派;(2)联合体各方需签署合法有效的《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并明确牵头单位、各方职责以及分工等内容,且分工应符合国家相关资质管理规定;(3)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成员不得再单独或以其他名义与其他单位组成其他联合体参与投标;(4)联合体投标时,应以牵头单位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且联合体牵头单位在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关联与《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一致的联合体成员单位;(5)除联合体协议外,凡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签字、盖章的,均可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进行签字、盖章。 |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
| 其他资质要求 | 投标人资质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勘察综合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或同时具备(1)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勘察))甲级资质、(2)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甲级资质、(3)工程勘察专业类(工程测量)甲级资质。 | |
| 项目负责人资格 | 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土木工程师(岩土)执业资格(若为联合体投标,由联合体牵头单位委派)。 | |
| 业绩要求 | 详见招标文件。 | |
| 其他 | 详见招标文件。 | |
| 投标申请人需提供的报名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 业绩要求所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 详见招标文件。 | |
五、附件信息
| 序号 | 文件名 |
温馨提示
1.本项目招标工作在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进行,请参与本项目投标的单位注意以下事项:
(1)请通过以下链接(
(4)新建设工程交易平台操作指引详见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服务指南-资料下载模块,(
6.以联合体方式投标的,双方均需提前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应当加签联合体代表的相关数字证书。--投标文件以联合体牵头单位的数字证书签名视为有效。
7.市住房和建设局企业与人员信息半天交换一次,请投标人提前办好备案和变更手续。根据局《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关于开展建筑企业和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未通过“企业与人员信息诚信申报平台”报送企业和人员的基本信息暂无法投标,详情请查看:(http://***/csml/kcsjyjskjc/xxgk/tzgg/content/post_3751116.html%EF%BC%89%3C/p%3E%3Cp%3E
8.投标人对所提交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责,否则将取消投标及中标资格,以及其他后果自负。
9.资格后审有关规定如下:
(1)不设投标报名、招标会和集中组织的投标预备会(答疑会)、现场踏勘等环节,潜在投标人无需报名即可参与投标;
(2)由招标人组建的资格后审委员会,在截标后,登录“新建设工程交易系统”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人进入后续程序。资格审查结果及投标人的资格文件向本项目投标人公开;
(3)招标文件(含设计图纸)、送审标底文件在投标子系统下载;
(4)投标人对招标事宜的质疑以不署名的形式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提出,招标人在网上答复;答疑、补遗文件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交易公告(建设工程)—>变更公告查看;
(5)投标人从网上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投标人(或联合体主体)企业机构数字证书通过“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打印回执单作为网上递交投标文件的凭证。对电子投标文件加密的,需在开标会开始时用加密的数字证书进行解密(现场解密或远程解密);
(6)自助办理投标员,使用本单位的数字证书(机构证书)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登录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在线填写、保存。
10.窗口递交文件要求:
投标人须在截止时间前,由投标人持机构数字证书,或已在深圳公共资源交易网备案的投标员持本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到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招标业务分公司指定窗口办理递交手续。投标截止时间后,不再接收投标资料。
11.重新招标(重新公告)的网上截标工程,需要重新上传投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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