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JH25-211422-0005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建昌县2024年产粮大县奖励资金项目(土壤改良和生物菌剂补贴)
首次公告日期:2025-07-07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采购公告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删除采购文件45页评标办法中符合性审查表第2条“递交投标保证金证明”
更正日期:2025年07月14日08时47分
三、其他补充事宜
1、发布公告的媒介:辽宁政府采购网、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2、为确保交易信息的一致性,请供应商在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hldggzyjyzx.com.cn)进行参与,如有疑问拨打代理公司电话咨询。
3、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 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4、供应商应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投标(响应)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具体规定详见《关于启用政府采购数字认证和电子招投标业务有关事宜的通知》(辽财采【2020】298号))
5.开标时,供应商自行准备投标解密所需数字认证等设备。解密时间: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至30分钟止。
6.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备份文件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7.供应商应随时关注辽宁政府采购网公告信息,并及时获取相关信息,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文件及葫芦岛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通知。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建昌县农业农村局
地址:建昌县朝阳路一段97号
联系方式:0429-77195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辽宁跃通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辽宁省葫芦岛市建昌县建绥路一品花园南门10号楼东5门市
联系方式:0429-7198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杨俊雅
电话:0429-7198999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