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投资项目代码 | 2510-440981-04-01-436734 | ||
| 投资项目名称 | 高州市大坡镇上良坑村铅锌矿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2025年) | ||
| 招标项目名称 | 高州市大坡镇上良坑村铅锌矿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2025年)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标段(包)名称 | 高州市大坡镇上良坑村铅锌矿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2025年)设计、施工总承包 | ||
| 公示名称 | 高州市大坡镇上良坑村铅锌矿历史遗留污染源整治项目(2025年)设计、施工总承包中标候选人公示 | ||
| 开标日期 | 2026-01-20 09:30 | ||
| 评标情况 |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州华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商务部分得分20.00,技术部分得分36.50,经济报价得分39.96,综合得分96.46,票决得分28;第二中标候选人:佛山市南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商务部分得分5.40,技术部分得分26.20,经济报价得39.98,综合得分71.58,票决得分15;第三中标候选人:(主)如一建设(广东)有限公司(成)江苏龙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商务部分得分10.90,技术部分得分26,经济报价得39.98,综合得分76.88,票决得分14。 | ||
| 中标候选人一 | 广州华科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16129157.66元(其中工程设计费下浮率:1.15%,工程费用下浮率:0.52%,其他费用下浮率:0.65%,预备费:811400.00元) | ||
| 质量承诺 |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国家强制性规范及行业规范的要求。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文明施工安全要求: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21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张嘉惠 | 资质资格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粤2442025202506748 |
| 业绩 | 详见附件投标文件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详见附件投标文件 | |
| 业绩情况 | 详见附件投标文件 | ||
| 中标候选人二 | 佛山市南海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16138626.32元(其中工程设计费下浮率:0.98%,工程费用下浮率:0.39%,其他费用下浮率:0.77%,预备费:811400.00元) | ||
| 质量承诺 |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国家强制性规范及行业规范的要求。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文明施工安全要求: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21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郭毅俊 | 资质资格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粤2442023202405101 |
| 业绩 | 详见附件投标文件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详见附件投标文件 | |
| 业绩情况 | 详见附件投标文件 | ||
| 中标候选人三 | (主)如一建设(广东)有限公司(成)江苏龙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 | ||
| 投标报价 | 16149861.95元(其中工程设计费下浮率:1.02%,工程费用下浮率:0.50%,其他费用下浮率:0.22%,预备费:811400.00元) | ||
| 质量承诺 | 设计质量要求:符合设计国家强制性规范及行业规范的要求。施工质量要求:执行国家、地方或行业现行的工程建设质量验收标准及规范,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文明施工安全要求:合格。 | 工期(交货期) | 210日历天 |
| 拟派项目负责人名称 | 梁聘盛 | 资质资格 | 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 粤2442017201800753 |
| 业绩 | 详见附件投标文件 | ||
| 资格能力条件 | 资格情况 | 详见附件投标文件 | |
| 业绩情况 | 详见附件投标文件 | ||
| 异议受理部门 | 高州市大坡镇人民政府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茂名市高州市大坡镇沿江路2号 |
| 异议受理部门联系人 | 冼明浩 | 联系电话 | 13790903542 |
| 招标投标监督部门 | 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州分局 | 联系电话 | 0668-6688669 |
| 联系地址 | 广东省高州市府前南路茂岭隧道南侧 | ||
| 公示开始时间 | 2026-01-22 16:00 | 公示结束时间 | 2026-01-27 23:59 |
| 法律法规规定和招标文件规定公示的其他内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五十四条、第六十条等规定和《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年6月21日颁布)的有关规定,投标人或其它利害关系人对该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应当在收到答复之日起十日内持招标人的答复及投诉书,向招标投标监督部门提出投诉。招标人(异议受理部门):高州市大坡镇人民政府联系人:冼明浩联系电话:13790903542招标投标监督部门:茂名市生态环境局高州分局联系地址:广东省高州市府前南路茂岭隧道南侧联系电话:0668-668866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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