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 价 采 购 公 告
因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万宁市东山河万城至小海段综合整治一期工程需要,我司拟采用竞价采购方式进行下列货物的批量采购,请按以下要求于2025年7月2日(星期三)(10:00)前将报价文件提交至平台。
项目编号:POWERCHINA-0117-250194
一、拟采购货物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及标准配置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碎石 | 5-20mm | m³ | 470 | |
2 | 碎石 | 20-40mm | m³ | 7870 | |
3 | 中粗砂 | 符合GB/T 14684-2022相关技术参数标准 | m³ | 1920 | |
4 | 块石 | 20-40cm | m³ | 8730 |
说明:本次竞价数量仅为估算量,供货数量以采购人实际需求为准,由于采购人需求变化实际供应数量减少甚至导致不采购,采购人不对竞价人进行任何补偿。
二、采购要求
1、本次竞价采购为整体采购,竞价人报价时须写明单价及总价、产品详细配置参数,报价包含货物制造、运输、装卸、售后服务等交付采购人使用前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增补任何费用。
2、交货期:计划交货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至本项目施工结束,按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实际交货数量结算,最终结算量以实际供货并经验收合格的数量为准,若因施工图、设计变更等原因,致使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采购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竞价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
3、交货地点:海南省万宁市东山河万城至小海段综合整治一期工程施工现场采购方指定位置。
4、质量标准或要求:
4.1碎石、中粗砂、块石需满足以下质量标准及要求
(1)碎石:符合《建设用卵石、碎石》GB/T 14685-2022、《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 260-2014的标准要求;石料等级不低于规范要求,扁平细长颗粒不超过20%,近似正方形有棱为好,不能含有其它杂物。
(2)中粗砂:符合《建设用砂》GB/T 14684-2022、《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 260-2014的标准要求。
(3)块石:符合《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 260-2014的标准要求;粒径宜为20cm~40cm,块石石质坚硬,湿抗压强度大于50Mpa,软化系数大于0.80,重度不小于2.65t/m3,抛填块石单块重量20kg~40kg。
4.2采购人在货物到达项目现场后对货物进行检验。现场初验按本合同有关要求及国家标准进行,初验不符合相关规范及设计要求的拒绝接收,且采购人不因此承担任何费用。
4.3采购人、监理工程师、业主均有权复检到场的货物,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保留追究竞价人责任的权力,检验不合格的货物检验费用由竞价人承担,如竞价人不认可检验结果,可到省部及以上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由责任方承担。
5、质保期:货物进场验收后三个月。
6、竞价人的资质要求:
6.1竞价人需是生产企业或代理商,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6.2营业范围要求:竞价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包含建材销售或碎石、中粗砂、块石销售。
6.3竞价人产品取得国家授权、许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合格证书或检验合格报告。
6.4报价人需提供近三年的砂石料销售合同1份,且单份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150万(附合同扫描件或能证明合同额的中标通知书,保证提供资料清晰完整)。
6.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报价,否则相关报价均被否决。
7、响应文件须提交报价文件正本一份(签字盖章后扫描成PDF版上传到平台),营业执照,竞价产品(2024年至今的碎石、中粗砂、块石)国家认可的第三方检验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各一份,近三年的砂石料销售合同1份,且单份合同业绩金额不低于150万(附合同扫描件或能证明合同额的中标通知书,保证提供资料清晰完整)。
8、报价有效期:90天。
9、报价方式:本项目报价为固定单价。
10、支付和结算方式:采购人采用银行承兑(半年期)的支付方式向竞价人支付货款。
10.1按月结算:每月1日至31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以到货签收日为准)。签定合同后,竞价人按采购人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货物送达施工现场后,经双方签字验收合格后,次月5日双方根据签字的单据进行对账,双方确定无误后,竞价人向采购人提供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收到发票后,30天内采购人将本次结算金额的80%通过银行承兑(半年期)支付方式将货款转入竞价人指定账户,剩余款项在第二个月付清。结算时竞价人向采购人提供该次结算货款等额的真实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和双方签认的结算单。
10.2无预付款,按月结算,结算后供方开具当期结算量等额的发票,一票制结算。若合同执行过程中国家税务机关公布税率发生变化,本合同以最新税率执行。合同税前单价不变,按最新税率调整合同到站单价。
10.3验收:报价人根据询价人物资需求数量分批次送货,报价人应随同每批物资发运附一份发货物资清单,物资运抵交货地点后,买卖双方及有关单位应按报价人提供的发货物资清单对到货数量、外观、规格型号、合格证等进行核对。
11、违约责任:逾期未交货而造成采购人经济损失由竞价人承担。
12、技术规格偏离说明
竞价人应按照竞价文件内容中的技术规格做出“完全响应无偏离”。
13、评比人员、内容及原则
13.1采购工作小组由熟悉相关业务的人员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13.2竞价采购文件的响应性评定、资信评审、商务技术等进行综合评议。
13.3评审活动遵循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不满足资格条件的报价文件不予评审,报价不完整,缺项、漏项不予评审。
13.4、当报价人税率不同则评审价格按所有满足资格条件的报价人不含税价格进行评审。
13.5、成交原则:在报价单位完全响应竞价条款要求的前提下,经评审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评审价最优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三、竞价采购文件获取
1)凡满足本公告规定的竞价人资格要求并有意参与者,请于2025年6月30日10:00(北京时间)前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以下简称“集采平台”)获取竞价采购文件。
2)有意参与者下载竞价采购文件后,在报价截止时间前须在中国电建设备物资集中采购平台(https://ec.powerchina.cn)向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或股份公司申报合格供应商资格,成为合格供应商后方能在平台进行报价和上传报价文件及相关资料。
四、报价时间规定
1、文件发售截止时间:2025年6月30日10时00分;
2、本次采用二次竞价方式,以竞价人的第二次报价为最终价格;
第一次报价截止时间为:2025年7月2日10时00分;
第二次报价开始时会以短信形式通知,请报价人务必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完成第二次报价。
五、联系方式
询 价 人: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地 址:万宁市东山河万城至小海段综合整治一期工程项目经理部
邮 编:571500
联 系 人:杜玉杰
电 话:13352031662
电子邮箱:13352031662@163.com
六、纪检监督机构
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本次采购活动存在违规违纪行为的,可以书面形式向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纪委办公室(022-29362663)提出投诉。
中国水电基础局有限公司
(电子签章)
2025年6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