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劳务招标清丰县中小学校购买食堂劳务及管理服务项目征集公告
项目所在地区:河南省,濮阳市,清丰县
一、招标条件
本清丰县中小学校购买食堂劳务及管理服务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
批准,项 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200万元,招标人为清丰县育清餐饮服务有限
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清丰县中小学校购买食堂劳务及管理服务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清丰县中小学校购买食堂劳务及管理服务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清丰县中小学校购买食堂劳务及管理服务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
、满足《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供应商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有效的营业执照: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公司成立不足一年的从成立之日算起)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1.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一年以来任意三个月的
纳税和社保)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 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供应商信用承诺函(供应商无需提供证明材料,只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濮阳市政
府采购供应 商信用承诺书,详见投标文件格式同时,征集人应在采购文件中明
确“征集人有权在签订合 同前要求中标(成交)供应商提供证明材料,以核实
供应商承诺事项的真实性”。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应将上述要求由信用承诺书替代的证明材料提交征
集人核验。经 核验无误后由征集人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
2、供应商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入围供应商需提供雇主责任险。
3、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6]125号) 和像财购【2016】15号的规定,为列入失信政执行人,重人说
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 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
顶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
单”、“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
行为记录名单”(提供相关信息查询截图,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招标公告发布之日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同一合同项 下的招标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的查
询页和承诺函,承诺函格 式自拟,承诺不实的,按《政府采购法》有关提供虚
假材料的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5年05月26日08时00分到2025年05月30日18时30分
获取方式:现场报名:2025年5月26日-2025年5月30日,每天上午08:00至
12:00, 下午15: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5年06月18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纸质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5年06月18日09时30分
注:报名前需从联系人处获取报名表
联系人:李工
电话:136814463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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