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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考县乡村振兴局2025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EPC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开封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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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EPC项目第一标段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2025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兰考县乡村振兴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正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EPC项目

2.2项目编号:兰财采字公开招-2025-42

2.3投资金额:约792万元

2.4建设地点:兰考县境内

2.5项目规模及内容:仪封镇李寨村建设4704平方米标准化厂房1座;闫楼乡大李西村新建厂房2000平方;许河乡许河村建设1785平方米标准化厂房1座;考城镇杜庄村建设12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1座,600平方检测中心1座;红庙镇夏武营村新建2000平方米净菜车间1座,购置大型洗菜设备1台、搅拌机2台、削皮机2台、切丝切片机2台。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二个标段

第一标段:2025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EPC项目施工标段。

2.7工期要求:第一标段120日历天。

2.8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一标段资质要求:

3.1资质要求: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下列要求:

3.1.1设计资质要求:具有工程设计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资质;

3.1.2施工资质要求: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和钢结构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财务要求: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需提供2023或2024年度经会计事务所或第三方审计机构审计后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无法提供财务审计报告的按实际情况提供银行资信证明即可);

3.3 主要人员要求:

3.3.1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项目经理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拟派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建筑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

3.3.2拟派设计负责人须具有国家二级及以上注册建筑师;

3.3.3社保要求: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设计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须是本单位在职人员,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提供2025年1月1日以来任意1个月缴纳的社保证明材料,新聘用的人员从聘用之日算起,出具时间不得早于公告发布时间),提供原件扫描件或电子凭证。

3.4信誉要求:

3.4.1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冻结、接管、破产状态(提供书面承诺并加盖企业公章,格式自拟),若发现投标人有弄虚作假行为,招标人有权向行政主管部门反应并建议予以处理,由此引起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4.2投标人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由于 “信用中国”网站更新,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窗口转跳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故本项目查询提供“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或“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查询结果均可)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若上述对象有一个或一个以上存在失信记录的,拒绝其参与本次招标活动(查询结果需显示日期,查询日期应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查询对象为投标人,提供网页截图)。

3.5其他要求:

3.5.1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以来任意连续3个月缴纳的转账凭证或缴纳证明)。

3.5.2参加招标活动前三年内(2022年1月1日至今),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3.6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3.6.1若投标人组成联合体的,联合体成员联合具备上述3.1项资质要求,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格式自拟),其中联合体牵头人代表联合体各方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但联合体其他成员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3.6.2组成联合体进行投标的设计或施工单位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与同一标段的投标;

3.6.3联合体各方应分别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联合体协议书分工职责范围内的履约能力;

3.6.4联合体各方应当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相应资格条件。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所有潜在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4.3获取方式:

需通过CA数字证书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再办理CA数字证书。“交易主体注册”参考:http://ggzy.lankao.gov.cn/znfwzn/36002.jhtml,办理CA数字证书参考:http://ggzy.lankao.gov.cn/znfwzn/13763.jhtml。

(2)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数字证书的,可以进行CA数字证书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数字证书公司。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再用CA数字证书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五、投标保证金

5.1根据《兰考县建筑行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兰住建〔2024〕5号政务公开 - 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lankao.gov.cn))文件,投标人为经过资料审查以及各相关主管部门数据核准并被评为2024年度兰考县建筑行业AAA级信用企业(名单详见http://ggzy.lankao.gov.cn/zwgk/38926.jhtml),可按照系统操作流程免缴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

5.2电子保函:根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5.3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转账凭证(或银行电子回执单)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查看首页公告《投标保证金缴纳线上系统正式启用通知》或直接登录http://ggzy.lankao.gov.cn/xwtzgg/11330.jhtml。

备注: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第一标段:8万元 ;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7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http://ggzy.lankao.gov.cn/ggzy)加密上传。

6.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考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 兰考县农林大厦9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55378127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考县考城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北侧

联系人:魏先生

电 话:13598781735

监督单位:兰考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371-2277850313937873989

2025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EPC项目第二标段

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2025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EPC项目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为财政资金,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兰考县乡村振兴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正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2025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EPC项目

2.2项目编号:兰财采字公开招-2025-42

2.3投资金额:第二标段8万元

2.4建设地点:兰考县境内

2.5项目规模及内容:仪封镇李寨村建设4704平方米标准化厂房1座;闫楼乡大李西村新建厂房2000平方;许河乡许河村建设1785平方米标准化厂房1座;考城镇杜庄村建设1200平方米标准化厂房1座,600平方检测中心1座;红庙镇夏武营村新建2000平方米净菜车间1座,购置大型洗菜设备1台、搅拌机2台、削皮机2台、切丝切片机2台。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有二个标段

第二标段:2025年新型农村集体经济EPC项目监理标段。

2.7招标范围:第二标段:负责施工期间至保修全过程监理服务;

2.8工期要求:第二标段:同施工工期、保修期及缺陷责任期。

2.9质量要求:合格。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第二标段:监理标段资质要求:

1.(1)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相关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并具有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2025年以来任意一个月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须出具劳动合同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查询清单)。

2.财务状况要求: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3年度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若企业成立年份不足,则需提供开户行资信证明)。

3.信誉要求及其他:

(1)提供公告发出日期后投标人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相关信息;【查询渠道:“失信被执行人”通过“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网站查询(截图必须显示查询日期和结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根据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凡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项目总监)、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4.1招标文件下载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均可获取。;

4.2所有潜在投标人可直接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电子化交易系统下载招标文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

4.3获取方式:

需通过CA数字证书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交易主体登录”入口登录后进行相关操作。

(1)未办理CA数字证书的投标人,报名前须登录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再办理CA数字证书。“交易主体注册”参考:http://ggzy.lankao.gov.cn/znfwzn/36002.jhtml,办理CA数字证书参考:http://ggzy.lankao.gov.cn/znfwzn/13763.jhtml。

(2)已办理省内兰考以外CA数字证书的,可以进行CA数字证书互认。省外的咨询相应CA数字证书公司。互认步骤: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先进行“交易主体注册”,再用CA数字证书进行绑定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

五、投标保证金

5.1根据《兰考县建筑行业信用评价办法(试行)》(兰住建〔2024〕5号政务公开 - 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lankao.gov.cn))文件,投标人为经过资料审查以及各相关主管部门数据核准并被评为2024年度兰考县建筑行业AAA级信用企业(名单详见http://ggzy.lankao.gov.cn/zwgk/38926.jhtml),可按照系统操作流程免缴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

5.2电子保函:根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关于电子保函上线试运行的通知》鼓励投标人使用电子保函的形式替代投标保证金,参加本项目。完成电子保函绑定业务后,下载“投标保函”附在电子投标文件中即可。

5.3投标截止时间前需向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缴纳投标保证金,将转账凭证(或银行电子回执单)复印件附在投标文件内。具体缴纳及退还方式请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河南省·兰考县)查看首页公告《投标保证金缴纳线上系统正式启用通知》或直接登录http://ggzy.lankao.gov.cn/xwtzgg/11330.jhtml。

备注:各潜在投标人请按照线上保证金操作规程进行操作,否则将影响投标活动。

第二标段:1000元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截止时间(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2025年7月2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6.2、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系统中(http://ggzy.lankao.gov.cn/ggzy)加密上传。

6.3、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逾期上传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6.4、投标人按开标程序解密投标文件。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分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兰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联系方式

招标人:兰考县乡村振兴局

地 址: 兰考县农林大厦9楼

联系人:杨先生

电 话:155378127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阳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兰考县考城路与黄河路交叉口北侧

联系人:魏先生

电 话:13598781735

监督单位:兰考县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胡老师

联系电话:0371-2277850313937873989

依法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的公告信息以其法定媒体发布的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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