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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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资格 | |
申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文件开启时间 | |
文件开启方式 | |
评审办法 | 1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的相关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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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审办法 | 1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3.1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的相关要求,项目经理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