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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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招标项目剑河县城景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监理)已由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黔东南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剑河县城景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黔东南发改审批〔2025〕63号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剑河县水务局,建设资金来自政府投资,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47816500元 百分比100.0非政府投资:0元 百分比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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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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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建设地点:贵州省黔东南苗族侗族自治州剑河县 。 | ||||||||||||||
2.2 建设规模:对黔东南州剑河县县城城景、县城污水处理厂(一期)、江北岸和温泉四座污水处理厂进行更新改造,包括更新电磁流量计4台,格栅渠道式闸板阀20台,SFZ型铸铁镶铜闸门12台,细格栅6套,旋流除砂器8台,沉砂池提砂风机8台,潜水搅拌器36套,调节池提升泵8套,回流泵10套,鼓风机9套,生化池曝气器1568套,刮吸泥机5套,斜管1套,滤布滤池滤布1套,反硝化深床滤池风机4套,反硝化深床滤池反洗水泵4套,滤料更换2套,紫外消毒设备3套,一体化污水处理设备1套,污泥脱水设备4套,进出水在线监测设备4套(含进水COD、氨氮在线监测设备,出水COD、氨氮、总氮、总磷、流量及浊度仪等在线监测设备),高温电炉2台,厂区化验设施1套,更新改造控制系统4套,更新改造配电设施4套,以及厂区其他相关配套设施设备等。 | ||||||||||||||
2.3 合同估算价:390000元。 | ||||||||||||||
2.4 计划工期:365天 。 | ||||||||||||||
2.5 标段划分:剑河县城景污水处理厂设施设备更新改造项目(监理)。 | ||||||||||||||
2.6 招标范围:详见招标文件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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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业绩,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建设工程的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 | ||||||||||||||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项目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 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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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凡有意投标者,请于2025年12月18日 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08日 13时30分,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省/市中心)网上获取(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 ||||||||||||||
4.2 招标文件、图纸或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 | ||||||||||||||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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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投标文件上传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01月08日 13时3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黔东南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上传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
5.2 本项目是不见面开标。 | ||||||||||||||
5.3 逾期系统自动关闭,停止受理投标文件。 |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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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贵州省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黔东南)上发布。 | ||||||||||||||
7.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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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补充说明:1.因系统格式无法修改,以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监理综合资质监理资质,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注册专业市政公用工程。 | ||||||||||||||
8.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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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年12月1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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