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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区市政、照明设施零星维修养护项目征集公告

宝鸡市 公开招标 2025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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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宝鸡市区市政、照明设施零星维修养护项目的潜在响应供应商应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以下简称“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获取征集文件,并于 2025年07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征集邀请

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代理机构”)受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委托,拟对宝鸡市区市政、照明设施零星维修养护项目进行框架协议采购征集,兹邀请符合本次征集要求的供应商参加征集。

二、征集人信息

(一)征集单位信息

名 称: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宝鸡市行政中心1号楼

联 系 人:杨工

联系电话:0917-3260282

(二)征集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西安市高新区锦业路1号都市之门C座9层

联 系 人:乔楠、王莉、李峻豪

联系方式:0917-3552019/029-85257505

三、征集项目概述

1.征集项目名称:宝鸡市区市政、照明设施零星维修养护项目

2.征集项目编号:K6103012025000001

3.征集项目简介:为市政工程养护、城市照明设施维修养护选定供应商,提供日常维修养护服务。

4.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序号采购包号标的名称采购品目计量单位所属行业预估采购数量是否属于政府购买服务
1市政工程养护维修服务市政工程养护维修服务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1.0000
2城市照明设施维修服务城市照明设施维修服务市政公用设施管理服务其他未列明行业1.0000

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征集文件

是否存在量价折扣关系:详见征集文件

5.适用本项目框架协议的采购人或者服务对象范围:

序号行政区划/采购单位类型
1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采购单位
2宝鸡市市政工程养护服务中心采购单位
3宝鸡市保障性住房管理中心采购单位
4宝鸡市住房维修资金服务中心采购单位
5宝鸡市建筑节能和勘察设计服务中心采购单位
6宝鸡市房屋交易管理服务中心采购单位
7宝鸡市城市建设档案馆采购单位
8宝鸡市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服务中心采购单位
9宝鸡市建设工程造价服务中心采购单位
10宝鸡市城市照明管理中心采购单位
11宝鸡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采购单位

四、 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相关政策;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的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分包名称:市政工程养护维修服务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供应商及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政务服务--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管理系统”上可查询,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2).分包名称:城市照明设施维修服务

序号 资格要求名称 资格要求详细说明
1特定资格要求(1)供应商需提供以下任意一项企业资质要求即可: A: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B: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C:建筑机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企业资质,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拟派的项目经理需提供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在本单位注册,并提供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供应商及项目经理基本信息在“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http://js.shaanxi.gov.cn)--政务服务--陕西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管理系统”上可查询,且无不良信用记录(提供查询截图并加盖公章)。

五、框架协议的期限

自框架协议签订之日起 2年 。

六、获取征集文件的时间和方式

1.时间:2025年06月13日至 2025年06月19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1:59:59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2.方式:供应商有意参加本次框架协议征集,应通过陕西省政府采购网(https://www.ccgp-shaanxi.gov.cn/)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中选择本项目参与并获取征集文件。

3.售价:0元

七、响应文件的提交截止时间、提交方式和地点,开启方式、时间和地点

1.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 2025年07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北京时间)

2.响应文件提交方式和地点:供应商应当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应标管理-应标-投标(响应)管理提交响应文件。成功提交的,供应商将收到已提交响应文件的回执函。

3.开启时间: 2025年07月03日 09时00分00秒

4.开启方式和地点: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前,供应商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参与开启。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实行电子化采购,使用的电子化交易系统为: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登录方式及地址:通过“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https://www.ccgp-shaanxi.gov.cn/),进入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应当按照以下要求,参与本次电子化采购活动。

(1)供应商应当自行在“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供应商用户使用手册及操作视频(下载地址:https://www.ccgp-shaanxi.gov.cn/cms-sx/site/shanxi/1094/index.html?result=result),并严格按照使用手册要求进行系统操作。在登录、使用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前,应当按照要求完成供应商注册和信息完善,加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供应商库。

(2)供应商应当使用纳入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数字证书范围的数字证书及签章(以下简称“证书及签章”),进行系统操作。使用供应商证书及签章登录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进行的一切操作和资料传递,以及加盖电子签章确认采购过程中制作、交换的数据电文资料,均属于供应商真实意思表示,由供应商对系统操作行为和电子签章确认的事项承担法律责任。

已办理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只需校验证书及签章的有效性后,即可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未办理政府采购电子化交易平台证书及签章的供应商,应当按要求办理证书及签章后,按照系统操作要求进行身份信息绑定、权限设置和系统操作。证书及签章的办理与校验,可查看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

供应商应当加强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日常校验和妥善保管,确保在参加采购活动期间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能够正常使用;供应商应当严格管理数字证书和电子签章的内部授权,防止非授权操作。

(3)供应商应当自行准备适应电子化采购所需的计算机终端、软硬件及网络环境,承担因准备不足产生的不利后果。

(4)开标前30分钟内,供应商需登录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供应商远程开标-开标大厅-今日开标,选择对应项目包组操作签到。

(5)陕西省政府采购综合管理平台技术支持:

在线客服: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首页→右侧智能客服

技术支持电话:029-96702

CA联系电话:①陕西CA:4006369888; ②西部CA:4008-600271拨0; ③华测CA:400-620-2211

CA及签章服务:

CA办理流程及各CA厂商电话,请前往“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CA及签章服务”,下载《CA办理指南》(下载地址:http://www.ccgp-shaanxi.gov.cn/cms-sx/site/shanxi/1094/index.html?result=result)

供应商需参考《CA办理指南》,办理“陕西省政府采购网”的证书及签章 ,切勿选择“陕西省框架协议电子化采购系统”办理临时证书,若因供应商自身原因选择此临时证书,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编制响应文件前,需先根据陕西省政府采购网-办事指南查看相应的系统操作指南。

3.针对本项目的质疑需一次性提出,多次提出将不予受理。

4.供应商资格要求(1、2包):

4.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征集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他人参加征集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的证明。

4.2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

4.3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括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附注和会计师事务所营业执照,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和2名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及盖章。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递交响应文件前三个月内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加盖公章。

4.4社保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4.5税收缴纳记录: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完税证明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加盖公章。

4.6信用记录:提供《供应商信用记录书面声明函》(格式自拟)。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记录的“失信被执行人”(提供跳转后的界面截图即可)或“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记录的“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提供相关截图,加盖公章。

4.7 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响应无效,加盖公章。

4.8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包括声明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加盖公章。

4.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不允许分包:供应商应提供《非联合体不分包投标声明》,视为独立响应,不分包。加盖公章。

征集人:宝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陕西省采购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5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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