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肥城建安创业中心和肥城建安科创中心建设项目已经由泰安市肥城市主管部门备案。招标人为肥城市桃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规划方案与初步设计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FC-GC-20251112-01
2.2项目名称:肥城建安创业中心和肥城建安科创中心建设项目规划方案与初步设计项目。
2.3建设地点:建安创业中心用地为肥城市龙山中路东延以北、祥山西街以东,建安科创中心用地为肥城市祥山大街以西、龙山路以南。
2.4建设概况:总用地面积约13.42公顷。其中,建安创业中心用地面积6.89公顷;建安科创中心用地面积6.53公顷。
2.5服务期限:60日历天。
2.6质量目标:达到合格标准。
2.7招标范围:本项目规划土地内相关建筑物、构筑物的总体规划、建筑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总图、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空调、建筑电气、消防等专业)、投资概算编制及相关的报批配合工作。
2.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9招标控制价为:169万元。
2.10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具备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且具备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且为投标人单位在册人员;
3.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山东(credit.shandong.gov.cn)(投标单位如非本省注册,则提供所注册省份的)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投标无效。(以投标截止日当天网站显示的内容为准);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
4.1公告时间: 2025年11月12日至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
4.2下载地点: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会员系统下载招标文件。
各投标单位通过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主体信息注册”入口进行免费注册(用户类型选择“投标单位(企业)”)。完成系统注册的投标单位可直接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本项目招标文件。
4.3方式:本项目实行全流程电子化招投标,投标人须办理 CA 数字证书,办理要求详见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首页右侧“CA办理”工具栏,网址链接:http://***/ca_apply/ca_apply.html%E3%80%82%E5%9B%A0%E6%9C%AA%E5%8F%8A%E6%97%B6%E6%B3%A8%E5%86%8C%E4%B8%BB%E4%BD%93%E5%BA%93%E4%BF%A1%E6%81%AF%E6%88%96%E6%9C%AA%E5%8A%9E%E7%90%86 CA数字证书导致无法投标的,责任自负。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538-6288116;移动CA锁(鲁证通)办理咨询电话:400-998-0000。
请各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及时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系统查阅接收澄清修改文件并及时关注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答疑/变更公告)信息,如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交易平台信息而对自身造成损失,相关责任自行承担。
4.4售价:0元。
5.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5.1加密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年12月3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5.2投标单位无需到达开标现场,投标单位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首页→“电子化交易”→“不见面开标平台”进行远程解密投标文件。
注:本项目实行网上电子投标、网上不见面开标、网上评标。相关操作手册《山东CA数字证书(电子印章)办理须知》《投标文件制作软件下载和安装操作说明》《不见面开标大厅-投标人操作手册》等请登录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精细化服务→建设工程→我是投标人下载查看。
6.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日。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山东省公共资源交易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8.1 招标人信息
名 称:肥城市桃乡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肥城市新城街道办事处向阳街032号
联系方式:0538-6978035
8.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泰安市睿泰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肥城市新城路002号恒丰大厦4楼409室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0538-3278677
9.异议与投诉
线上异议与投诉。依据泰公管联席办〔2021〕6号通知要求,投标人在满足异议与投诉条件下,可在线提出。
9.1线上异议。投标人满足异议可通过电子交易平台向招标人、代理机构提出异议;异议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异议具有同等效力;出现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同时答复。
9.2线上投诉。满足投诉条件的投诉主体可通过电子监管平台向有管辖权的行政监督部门提出投诉。
投诉书应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异议与投诉”章节有关要求;线上与书面投诉书具有同等效力;线上线下同时提出时,投诉处理部门应同时答复。
9.3接受异议的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方式:0538-3278677
9.4监督部门:肥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联系电话:0538-3215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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