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怀安县2026年度农村基础类项目已由
怀安县数据和政务服务局、怀安县行政审批局以
怀数政投资审字〔2026〕66号、怀行审招核〔2026〕2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怀安县农业农村局,建设资金来自
常态化帮扶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招标人为
怀安县农业农村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规模及项目内容:项目修复混凝土路11642m2,安装护栏108m,修复农桥3座,新建浆砌石护坡2529m3,修复生态护坡2008m2,回填级配砂石6060m3,新建渠道3330m,新建管涵13座,铺设涵管314m,铺设双壁波纹管200m,铺设PE灌溉管道4586m,新建阀门井14座,安装水泵1套,安装路灯26盏。2.1.2建设地点:张家口市怀安县柴沟堡镇富民沟村、兴隆窑村,怀安城镇马家房村、十里铺村,左卫镇上果园村、中果园村、双家房村、刘家堡村,头百户镇梁家窑村,太平庄乡南九场村,西湾堡乡向阳村、西湾堡村、庄科寺村、南辛庄村,王虎屯乡王虎屯村、七家辛窑村,第三堡乡黄家寨村、东北口村、黄家窑村、寨沟村,共计8个乡镇20个村。2.1.3计划工期:3个月。2.1.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2.1.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1个标段。 2.2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含全部内容。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及保修期内的保修等全部工作。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
(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在技术、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2)投标人同时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和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 投标人须具备履行合同的财务能力(提供承诺函,并对其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1.3信誉要求: 本项目投标人须信誉良好,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链接])”全国范围内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信用中国(http://[链接])”未被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链接])”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黑名单)信息。(投标文件中无需附以上查询截图,以招标代理机构评标现场查询为准;经评标现场查询,投标人如列入以上任一名单,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 3.1.4拟派项目经理: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建安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1.5业绩要求:无。 3.1.6其他要求: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责任。本次招标应确定承担市政工程施工工作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参加投标,项目经理由牵头单位委派;(2)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同时参加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联合体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其相关联合体的投标都将被拒绝;(3)联合体成员的数量不超过2个;(4)联合体的各专业资质等级,根据联合体协议书约定的专业分工认定,相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承担相应专业工作的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不同专业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联合体协议分工所承担的专业工作对应各自的专业资质认定。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09-29 09:00:00:00至
2026-10-10 17:30:00:00(北京时间,下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元,在退还图纸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26-10-20 09:00:00, 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7.其他公示内容7.1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7.2本项目采用“双盲”评审。评审专家从全省评标专家库中统一抽取,实现评审专家盲抽。投标文件的商务标、技术标分开制作,技术标部分采用暗标方式编制;评审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实现评审过程“盲评”。7.3本次招标采用“远程异地”评标。7.4《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六十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应当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就本条例第二十二条、第四十四条、第五十四条规定事项投诉的,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 8.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投标人可通过“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张家口电子交易系统”提出异议。招标人:怀安县农业农村局,联系人:魏晨,电话:0313-7834561,电子邮箱:huaianfpb@[链接]。招标代理机构:河北森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联系人:王磊,电话:0311-86966905,电子邮箱:hbslgc2023@[链接]。 9.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
怀安县农业农村局农业监督科 电话:
0313-7812120 电子邮箱:
haxnyncj@[链接] 10.本招标项目是否属于依法必须招标项目是 11.本招标项目是否采用双盲评审是 12.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无 13.联系方式| 招标人: | 怀安县农业农村局 |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森磊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河北省张家口市怀安县柴沟堡镇新区锦绣街便民服务大厅西侧 | 地址: | 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西兆通镇旭日街与铺盛路东北角旭辉公元1号地5号楼1单元 502室 |
| 邮编: | 076150 | 邮编: | 050000 |
| 联系人: | 魏晨 | 项目负责人: | 王磊 |
| 电话: | 0313-7834561 | 项目负责人电话: | 0311-86966905 |
| 传真: | / | 传真: | / |
| 电子邮件: | huaianfpb@[链接] | 电子邮件: | hbslgc2023@[链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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