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发布时间:2025-12-24 00:00:00
考核项目考核内容 | 考核扣分标准 | | 运行管理 | 统计记录 | 建立进站车辆统计回执签字制度,每月上报相关部门月份统计汇总,日登记表不全的,扣0.1分,未做月统计上报扣1分。 |
| 车辆管理 | 建立进出站作业车辆统计系统和在线监视系统,对每天进场卸料车辆进行数据统计,记录车辆数量、吨位、车牌号电子信息,入未记录扣0.1分/台次,未建立台账的扣5分。 |
| 作业时间,现场有专人管理,进行车辆指挥和调度,人员不在现场的,每次扣0.1分。 |
| 排放管理 | 不经工艺处理,直接排放 每次扣5分 |
| 扫街土、粉尘及泥沙应按工艺达标处理,处理物按市指定地点排放,处理不达标的,每次扣2分,乱排乱卸的,每次扣5分。 |
| 设备维修 | 设备应按维护手册要求,定期维修、检修,保持完好,年度开放时间少于335天,每天扣1分,设备维修未报备及公示的,每次扣0.2分 |
| 处理质量 | 严禁设备带故障运行,粉尘处理发生明显扬尘的,每次扣0.2分。 |
| 处理泥砂含水率高于40%的,每次扣2分 |
| 人员、安全、现场管理 | 人员管理 | 上岗期间,作业人员应着工装佩带工作证,违反者每次扣0.1分 |
| 管理人员应认真管理、文明服务,妥善处置,按时开放,违反的,每次扣1分,每次投诉扣1分。 |
| 卸料安全 | 卸料仓位无醒目的警示标志,扣0.2分; 卸料口位置未设置车挡,车辆滑入卸料斗或者造成设备损坏,扣1分; |
| 场地运输安全 | 保证场地进出的通道畅通,设置指示标牌,如未设置、车辆疏导不善,导致交通堵塞 扣0.1分; 处理站应运行时间根据各区机械清扫作业班次确定,低于18小时,扣0.5分 |
| 用电安全 | 站内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临时牵线用电应提前报备并有专人进行警示,防止私自合闸,如发现 扣1分 带电清洗设备扣0.5分 当天作业完毕后,应对所有用电设施设备进行检查并关闭,未关闭总电源和门窗,扣0.1分 |
| 消防安全 | 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并上墙,站内设置警示标志(防滑、防撞、小心跌入、防水、小心夹手、小心触电等标志) 如未设置扣0.2分; 配备消防器(消防架子、消防铁锹、消防桶、 沙子、 干粉灭火器有效期内不低于50公斤) 扣1分 |
| 现场管理 卫生管理 | 日工作完成,必须将淤泥池内泥沙处理完毕,水位降到最低,清理场地 未清理 扣0.2分 |
| 日工作完成后,粉尘回收房清理干净,入不处理 扣0.1分 |
| 日工作完成后,螺旋传输机内物料清空 ,如不处理 扣0.2分 |
| 物品定置摆放,药剂存放至阴凉干燥处 不按要求存放 扣0.1分 |
| 排水槽可正常排水,不允许有污泥 扣0.2分 |
| 设备表面是有污泥、污水渍、尘土,清理不到位 扣0.1分;站房内地面有积水、泥土,扣0.1分;站房内窗户有泥土、灰尘、泥渍 扣0.1分 |
| 站房外卸料后清理现场,未清理 扣0.1分;站房外堆放物品、垃圾,禁止停放其他车辆,如有违规 扣0.1分 |
| 站内做到地面净、墙面净,周边净,设备净、无污渍、无蛛网、无破损,可视范围蚊蝇不超过3只,违反的每次扣0.1分。 |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年(以实际签订合同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5年12月24日15时00分至2025年12月31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年0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6年01月0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开标室(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中国沈阳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A529))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因在全省推广政府采购电子招投标业务,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认真学习辽宁政府采购网电子文件制作指南,并按照采购文件和电子评审系统要求进行投标(响应)信息填报、电子文件编制、盖章或电子签章等工作。对于使用电子签章的,供应商应在辽宁政府采购网 CA 认证平台下载签章工具或向 CA 认证机构索要电子签章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签章。电子文件中存在图片较多或内存较大等情况,需使用特殊工具对电子文件进行调整的,应在系统中认真核对调整后的电子文件,确保文件真实有效,清晰可辨,避免影响评审活动。2.有任何技术问题可拨打网站客服电话进行咨询:400-128-8588,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供应商因自身操作问题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由供应商自身负责。3.开标时,供应商自行携带笔记本电脑及解密设备,也可自行远程解密,采购代理机构不提供解密设备及解密环节的相关服务。4.供应商在获取采购文件时,应准确填写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邮箱,如因填写错误导致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无法及时联系供应商,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5.在竞争性磋商项目的二次报价环节,所有供应商应该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进行报价。若供应商未进行二次报价,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交报价,系统将自动认定该供应商为退出报价,同时,该供应商也将失去继续参与后续流程的资格。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沈阳市大东区城市管理局
地 址:沈阳市大东区小河沿路166号
联系方式:024-243810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0号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A529
联系方式:024-31313077
邮箱地址:lndx1202@163.com
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沈阳重工北街支行
账户名称:辽宁德信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账号:2105015036010000017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想
电 话:024-313130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