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港航“无人机+”应用场景试点项目方案设计与专题规划项目
(LYGGH-WRJ标段 )
招标公告
连云港港航“无人机+”应用场景及关键技术研究与试点应用项目实施方案、专项规划、管理制度编制和典型场景开发应用项目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现招标人委托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对连云港港航“无人机+”应用场景及关键技术研究与试点开发应用项目LYGGH-WRJ标段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本项目资格要求的单位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和时间要求,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2.1项目概况:
为更好地推进智慧航道建设,提升内河航道智慧化发展水平,保障航道安全畅通、高效运行,迫切需要利用无人机等现代信息技术,结合市港航中心承担的工作职责,构建低空无人机应用体系,全面提升内河航道管理能力,打造全省交通领域低空公共服务应用场景示范。
2.2建设内容
本次招标共设一个标段,即LYGGH-WRJ标段,主要内容包括:连云港港航“无人机+”应用场景及关键技术研究与试点应用项目状况调研、典型案例调研、实施方案编制、场景规划编制、航线规划、设备选型、管理制度研究和典型场景应用方案设计(具体详见第五章项目需求)。
2.3服务期
计划服务期:签订合同后1个月内完成基础调研工作,2个月内完成项目实施方案和应用场景规划(含清单)初步成果编制工作,4个月内完成空域航线、设备选型、设施布局、管理制度等研究和编制工作,6个月内完成全部工作。
3.1本次招标项目对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如下: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应为中国大陆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持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信息及基本账户信息已成功备案(在投标报表表1中显示);
3.1.2业绩要求
2021年1月1日以来,投标人至少承担过水运类研究咨询项目。
注:企业业绩要求的时间为2021年1月1日以来,该时间指: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系统中备案的项目“交/竣工时间”,反映在投标人报表“表5已建工程表”中的“交/竣工时间。下同。
3.1.3项目负责人要求
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应具有工程师(交通类)及以上技术职称,2021年1月1日以来,至少担任过一项水运类研究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3.1.4信誉要求
(1)投标人在最近一次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信用等级评价(以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当日为准)为C级及以上级别;
(2)截止投标文件递交当日,投标人未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F%BC%9B%3C/p%3E%3Cp%3E%EF%BC%883%EF%BC%89%E6%88%AA%E6%AD%A2%E6%8A%95%E6%A0%87%E6%96%87%E4%BB%B6%E9%80%92%E4%BA%A4%E6%97%B6%E9%97%B4%E5%BD%93%E6%97%A5%EF%BC%8C%E6%8A%95%E6%A0%87%E4%BA%BA%E6%9C%AA%E5%9C%A8%E5%9B%BD%E5%AE%B6%E4%BC%81%E4%B8%9A%E4%BF%A1%E7%94%A8%E4%BF%A1%E6%81%AF%E5%85%AC%E7%A4%BA%E7%B3%BB%E7%BB%9F%EF%BC%88http://www.gsxt.gov.cn/%EF%BC%89%E4%B8%AD%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4%BC%81%E4%B8%9A%E5%90%8D%E5%8D%95%EF%BC%9B%3C/p%3E%3Cp%3E%3Cstrong%3E3.2 其他要求
3.2.1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得转包或违法分包。
3.2.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2.3申请人投标文件中需要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的内容(包括申请人企业业绩、人员资历、人员业绩等),申请人必须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江苏省交通运输招标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完成备案或完善相关信息的备案。投标人企业备案信息需要公示,公示日期为3个工作日,投标人制作投标报表时不可以使用尚在公示期间的备案信息。投标人应提前做好资料更新,以免影响投标文件的编制,招标人不会因为投标人资料更新而推迟开标时间。资格条件与评标办法所涉内容及其证明材料应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包括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基本账户信息、资质信息、财务信息、投标人及拟派人员业绩、拟派人员职称、相关执业资格证书信息、有效期等均应在江苏省公路水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服务系统中备案,招标文件另有约定除外),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备案,导致《投标报表》无法完整体现相关信息数据的,投标人应当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并按照《江苏省公路水运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办法》(苏交规(2024)6号)第三十三条规定提供相关网页截图作为补充证明材料,如未按照投标报表对应表格的格式填报补充材料或未提供上述截图或者提供的上述截图未能有效证明的,均不予认可。投标人还须保证所提供的网页截图与相关网站查询内容保持一致,否则补充证明材料无效。招标人不再接受投标人提交的相关原件作为替代、补充。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江苏交通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15194/OP/login.aspx%EF%BC%89%E8%BF%9B%E8%A1%8C%E7%BD%91%E5%91%98%E6%B3%A8%E5%86%8C%EF%BC%8C%E5%B9%B6%E9%A2%86%E5%8F%96 CA 数字证书。
4.2 获取文件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完成网员注册后,通过互联网使用 CA 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支付平台服务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和参考资料。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元。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
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
投标预备会时间及地点:招标人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应为加密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电子交易平台”,将加密的投标文件上传,并保存上传成功后系统自动生成的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即为电子签收凭证时间。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省交通运输厅网站、连云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连云港市港航事业发展中心
地 址:连云港市连云区海棠北路209号
联 系 人:邱工
电 话:0518-81765178
招标代理:江苏交通工程投资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连云港市海州区凌州东路8号德惠商务大厦B座1217室
联 系 人:贾同彤、孙文工
电 话:0518-85515121、15251767970
电子邮箱:807640819@qq.com
8、其他
8.1 未在江苏交通招投标信息管理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投标人应及时建立信用档案,方法见登录区的说明或者向所在地交通运输部门招标监督机构(本省单位)或者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建设管理处(外省单位)咨询。
8.2招标人不统一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调查,如需招标人协助,请提前通知,招标人可给予必要的协助。
8.3本项目采用电子投标,投标人不需要提交纸质的投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电子版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前上传至电子交易平台本项目相应的标段中,投标文件的解密在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之后进行,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解密。
投标文件上传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10时30分;
投标文件解密的截止时间为:2025年10月11日11时30分。
招标人定于上述投标文件上传截止的同一时间在连云港市海州区凌洲东路9号连云港市政务服务中心3号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室(具体室号以现场标牌显示为准)公开开标。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予以拒收。
提醒: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无需到开标现场,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文件解密截止时间(详见招标公告)前完成投标文件的远程解密。投标人应自备电脑设备用于投标文件的上传与解密,因设备问题造成的上传或解密失败招标人概不负责。
8.4 若本标段报名申请人数少于3家,则本标段招标人将重新发布招标公告。
8.5本项目预约开始时间:2025年9月18日,预约截止时间:2025年9月25日23:59。
8.6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需要书面说明,可以以书面形式进行提疑,提疑文件应发送至招标代理邮箱807640819@qq.com,并与招标代理联系人贾同彤(联系电话:15251767970)予以确认。
2025年9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