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包头公安处机关食堂、培训基地食堂及乘警支队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 2 号包头商会大厦 2110 室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5年08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JZFCG2025-36
项目名称:包头公安处机关食堂、培训基地食堂及乘警支队食堂餐饮服务项目
预算金额: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48.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负责提供包头公安处机关食堂服务人员(4人)、培训基地食堂(3人)及乘警支队食堂(1人)的日常餐饮劳务管理(工资发放)、日常培训管理、卫生监督、员工保险等事项。(不包括餐料采购)
合同履行期限:计划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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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 22 条的规定,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前三年内,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此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能力履行采购内容要求,并能够承担本采购项目实施任务; (2)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3) 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 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4) 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单位及法人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5) 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已移出或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5年07月24日至 2025年07月31日,每天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 2 号包头商会大厦 2110 室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0.0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25年08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5年08月13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 2 号包头商会大厦 2110 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5: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 2 号包头商会大厦2110 室(招标部)提交报名材料。
2、获取磋商文件时需携带下列有效证件原件及其复印件(扫描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一式二份)。如资料不全,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受报名。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3)、企业名称如有变更,需提供有关行政机关出具的变更证明;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查询无不良记录,并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5)、供应商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Index)查询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结果截图
(6)、供应商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http://www.gsxt.gov.cn/index. html)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信息及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7)、 获取文件登记表(内容包括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单位全称、联系人姓名、电话、邮箱,表格格式自拟);
(8)、本项目的预算金额:48.00万元/年,计划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呼和浩特铁路公安局包头公安处
地址:内蒙古包头市东河区巴彦塔拉大街36号包头铁路公安处
联系方式:韩警官0472-22220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内蒙古国佳工程项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包头市青山区少先路 2 号包头商会大厦 2110 室
联系方式:龚工0472-623746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警官
电 话:0472-222207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