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第一医院生态环境自行监测服务项目院内调研公告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南京市第一医院生态环境自行监测服务项目
2. 项目地点:本部院区(秦淮区长乐路68号)、南院院区(雨花台区共青团路32号)、河西院区(建邺区应天大街919号)
3. 服务期限:三年,自2026.2.18起至2029.2.17
二、调研范围与监测内容:详见附件。
本次调研需按照上级相关文件要求对南京市第一医院三个院区的废水、废气、噪声等开展自行监测服务,具体内容见附件。此外需在江苏省企业"环保脸谱"信息公开平台及全国排污许可证管理信息等平台登记上报,按照规范时限完成数据审核与发布。
备注:河西院区节能改造,已安装空气源热泵为全院提供供暖服务。在锅炉暂停使用期间,相应的锅炉废气监测项目将暂停检测。投标人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此因素。
三、报名人资格要求
基本资质: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营业执照;具有国家计量认证(CMA)资质证书,资质认定能力范围应涵盖本项目所有监测因子。
专业能力:具备医疗机构环境监测服务经验,熟悉《排污单位自行监测技术指南总则》(HJ819-2017)、《排污许可证申请与核发技术规范医疗机构》(HJ1105-2020)等相关技术规范。
应急能力:承诺环境突发事件应急监测响应时间不超过1小时。
信用要求:近三年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其他要求:采样及检测人员须持证上岗;使用的监测仪器设备均在计量检定有效期内。提供单项报价清单。
四、报名联系人 夏老师,电话025-52271195
技术联系人 康工,电话 18120144967
五、调研形式
医院相关部门共同参与,对服务、价格及售后服务进行综合评价。
六、报名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16日11:00,逾期不予报名,报名地点:长乐路68号市第一医院3号楼3楼调研采购中心。
七、调研时间
报名截止后另行通知,届时请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携带身份证明及授权函参与调研。
以上若有变更将通过原报名公告媒体发布,报名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关注南京市第一医院官网或公告栏有关本调研项目有无变更公告。如果没有及时关注本网公告导致误投标,其责任由报名人自行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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