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厂高新区潮白新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监理
招标公告
招标编码
:
DGZGC-[2025]4
6号
1.招标条件
大厂高新区潮白新城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工程
已由
大厂回族自治县行政审批局
以
初步设计的批复、大审审批
[2025]0079号
批准建设
,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财政资金
,国有资金占比
/%
,财政资金占比
100%
。
建设单位
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招标人为
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委托代理机构为
河北智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
本项目总投资
15807.81
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
11762.16
万元
,建设规模
:
项目拟建设用地约
6.6946公顷,主要建设内容为雅春路(问潮路至雅春园小区)、观潮路(蒋谭北一路向东至现状路)、盛潮南路(西关49亩居住用地周边道路)、盛宾路(雅玥园西侧)、通潮西路(厂通路至厂通南路段)、西燕路(西燕路连接观潮路)、翠岚路(蒋谭东三路至科技路段)、厂通南路(中轴路-通潮西路)八条道路的给水、雨水、污水、再生水及绿化给水、热力、通信等配套管网建设及道路提升工程,并对滨河大道(厂通路-辛杜庄村)、蒋谭东二路(污水处理厂西侧道路)、迎宾大道(蒋谭线-福喜路)等五条现状道路修补提升。其中,管径为DN100-dn315的给水管线3400.24米、管径为d300-d1200的雨水管线4532.52米、管径为d400-d500的污水管线2832.842米、管径为dn110-dn200的再生水及绿化给水管线4927.92米;道路提升工程总长度为3290.623米,包括雅春路(问潮路至雅春园小区)规划道路红线10米,道路长度约304.841米,道路等级为支路,设计时速为20千米/小时;观潮路(蒋谭北一路向东至现状路)规划道路红线30米,道路长度约350.083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设计时速为40千米/小时、盛潮南路(西关49亩居住用地周边道路)规划红线宽16米,道路长度461.749米,道路等级为支路,设计时速为30千米/小时、盛宾路(雅玥园西侧)规划红线宽10米,道路长度198.463米,道路等级为支路,设计时速为20千米/小时、通潮西路(厂通路至厂通南路段)规划道路红线16米,道路长度约645.475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道,设计时速为30千米/小时、西燕路(西燕路连接观潮路)规划红线宽24米,道路长度448.324米,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设计时速为40千米/小时、翠岚路(蒋谭东三路至科技路段)规划道路红线20米,道路长度约297.68米,道路等级为次干路,设计时速为40千米/小时、厂通南路(中轴路-通潮西路)规划道路红线16米,道路长度约584.008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支道,设计时速为20千米/小时
。
建设地点
:
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内
。
2.2 本次招标范围
:
施工阶段全过程监理
。
?
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
74.8
万元。
2.3 计划监理服务期
:
?
730
个日历天,
从
2026
年
01
月
01
日起,至
2027
年
12
月
31
日止。
□从招标人书面确认监理单位进场后
/
个日历天。
2.4 其他
:
监理服务标准:满足国家、地方、行业现行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的规定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
3.1 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并具有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监理
甲
级及以上
资质;
3.2
本次招标 (□接受/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3.3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 (□承接过/□完成过)
/
业绩
(业绩指标
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
3.4
(
1)其他主要人员要求:专业人员人数应满足冀建质安函〔2023〕528号《关于做好当前建设工程监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配备齐全。
(
2
)财务要求:应提供
202
4
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的公司且未经过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须提供资产负债表、现金
流量表、利润表等原件扫描件)。
(
3)
信誉要求:未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
http://***/%EF%BC%89%E8%A2%AB%E5%88%97%E5%85%A5%E4%B8%A5%E9%87%8D%E8%BF%9D%E6%B3%95%E5%A4%B1%E4%BF%A1%E5%90%8D%E5%8D%95%EF%BC%9B%E6%9C%AA%E5%9C%A8%E2%80%9C%E4%BF%A1%E7%94%A8%E4%B8%AD%E5%9B%BD%E2%80%9D%E7%BD%91%E7%AB%99%EF%BC%88www.creditchina.gov.cn%EF%BC%89%E8%A2%AB%E5%88%97%E5%85%A5%E5%A4%B1%E4%BF%A1%E8%A2%AB%E6%89%A7%E8%A1%8C%E4%BA%BA%E5%90%8D%E5%8D%95%E3%80%82%3Cp%3E
(
4
)投标人不存在禁止投标情形,未处于投标禁止期。
(
5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该项目执行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投标人
需满足《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中有关中小企业规定,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
二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
3.5 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
市政公用工程专业
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
;
□
3.6
自
/
年
/
月
/
日以来以总监理工程师身份 (□承接过/□完成过)
/
(
与招标工程相类似的监理业绩均可作为资格条件业绩)
业绩
(业绩指标规模要求不得超过本次招标规模)
;
3.7
本次招标 (
□
允许/
?
不允许)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合同工程。
□
允许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3.7.1 投标人提供在建工程业主出具的同意书;
□
3.7.2招标人对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有在建工程的具体要求
/
;
3.8
/
。
(
三
)其他
3.9 拟派总监理工程师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信用中国网站、全国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平台”的信息为准);
3.10
/
(
招标人认为需要增加的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其相关附件和答疑、澄清文件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潜在投标人自行登录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
4.3 招标文件网上下载时间
:
2025
年
12
月
04
日
09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2
月
10
日
17
时
00
分
;
4.4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
0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
2025
年
12
月
25
日
10
时
00
分
;
5.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
其他
:
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形式,投标单位无需到现场,详情请查看招标文件
。
5.3逾期递交至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http
:
//www.hebeieb.com/、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http
:
//szj.hebei.gov.cn/hbggfwpt/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http://www.ccgp-hebei.gov.cn/province/
上发布。
7.提出异议渠道和方式
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可通过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书面形式
向
招标人
或代理机构
提出,联系人
:
肖鹤
,联系电话
:
0316-8832631
。
8.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监督部门名称:大厂回族自治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电话:
0316-8930152
电子邮箱:
dcjsj2020@126.com
9.其他公示内容
9
.1双盲要求
依据
《
河北省财政厅
河北省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关于印发
<
政府采购公开招标项目全面实行
“双盲”评审实施方案
>
的通知
》
相关要求,本项目采用
“双盲”评审。
投标人
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的商务标
“明标”、技术标“暗标”分开制作,评标委员会按要求对商务标采取明标评审、对技术标采取暗标评审。按照
省
市文件要求,本项目
实行全省
远程异地评标
。
9
.2因本项目采用网上开标大厅交易方式,特别说明如下
:
9.2.1
远程开标项目的时间均以国家授时中心发布的时间为准。
9.2.2投标人应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在“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在线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前,投标人应当使用CA数字证书为电子文件加密。
9.2.3未按规定时间和方式提交电子文件或因投标人的原因导致电子文件不能打开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投标人未按时加入开标会议区或未能在开标会议区内全程参与交互的,视为放弃交互和对开评标全过程提疑的权利,投标人将无法看到解密指令、无效文件及澄清、唱标、开标结果等情况,并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9.2.4解密时长为30分钟,投标人需使用CA数字证书在规定时间内完成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不能解密的,视为无效文件。
9.2.5招标代理机构对因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的,不承担责任。
9.2.6下列情形视为投标文件未递交:
9.2.6.1至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投标文件未完整上传并保存的。
9.2.6.2投标文件损坏或格式不正确的。
9.2.6.3未使用最新发布的招标文件制作投标文件的。
9.2.6.4如因投标人丢失、损坏CA数字证书等自身原因造成投标文件不能在规定时间内成功解密的,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无法导入或无法完整导入电子开标系统的,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9.2.7
网上发布后即认为所有潜在投标人
获取
了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潜在投标人如未同时从
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9.3
涉及到招标文件的补遗、澄清和更正信息将统一通过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
、中国河北政府采购网
上
发布。各投标人
获取
招标文件后请随时关注网站信息,不再另行通知。因投标人未及时查看信息而影响其投标的,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
9.4
交易中心服务责任人:张大超,地址:大厂县高新区创业大厦二层,电话:
0316-8836057
9.5招标人或者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使用的第三方交易平台的付费主体及收费标准:/
10.联系方式
10.1
招标人
:
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通讯地址
:
大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迎宾大道创业大厦
;
联系人
:
何震
,
联系电话
:
:
0316-5277129
,
电子邮箱
:
/
。
10.2
招标代理机构
:
河北智晟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通讯地址
:
河北省廊坊市大厂回族自治县城区华安路西侧(中医院南侧)
;
项目负责人
:
肖鹤
,
联系
电话
:
0316-8832631
;
联系人
:
肖鹤
,
联系电话
:
0316-8832631
,
电子邮箱
:
hebeizhisheng2022@126.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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