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投标人资质要求: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并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项目负责人要求:
2.1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且注册执业单位为投标人;
2.2须持有在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考核信息系统”中网页截图的证明材料。
2.3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须与投标文件中的项目负责人一致。
2.4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在“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未被锁定、“(新系统)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系统”无在建工程(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且需提供项目负责人在全国范围内没有在建项目的承诺书(由投标人自行承诺,招标人保留查证权利)。
3、其他人员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专职安全员须具备有效期内的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分别为A类、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中网页截图的证明材料。
4、信誉要求:
4.1 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统计严重失信企业名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网站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没有在“信用中国(广东肇庆)”网站的红黑名单查询中处于处罚期内黑名单记录(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4.2 投标人没有在“信用中国”网站被列入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4.3 投标人和拟派的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在“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被列为执行期内的失信被执行人(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4.4 投标人和施工项目负责人没有在“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和“广东省建设行业数据开放平台”被列入“黑名单”(由投标人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查询结果时间需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之日后进行查询,招标人保留查证的权利)。
5、其他要求:
5.1投标人在广东建设信息网“进粤企业和人员诚信信息登记平台”办理企业和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投入本项目施工项目负责人信息登记。(广东省外进粤建筑企业提供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评审依据,广东省内注册企业不需要提供)。
5.2不同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存在上述关系的,相关投标均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