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SC2025-DLGK-C0216-B00(招标文件编号:SC2025-DLGK-C0216-B00)
二、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叙永县税务局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成都银雁数元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天府大道中段1388号1栋5楼578号
中标(成交)金额:163.17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 1 | 成都银雁数元科技有限公司 | 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 | 根据采购人要求投入具备对应工作岗位工作能力的服务人员,到采购人指定地点提供非执法类辅助性服务,主要包括导税服务、税费咨询服务、纳税辅导服务、信息采集与录入服务、资料整理服务五类服务事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采购人的工作要求,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专业化、规范化、标准化的服务,各岗位数量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确定、分配和调整。 | 投标人不得随意更换服务团队人员,如确需更换,应至少提前7个工作日上报采购人,经过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更换。如因在岗人员履职不合格或其他原因,采购人要求更换人员的,投标人应一周内更换到位,所更换的人员应满足采购需求,人员更换不能影响正常运作 | 合同生效之日起1年。 | 投标人选派的服务人员应符合采购人对选派人员的要求,不得同时为涉税专业服务人员,不得在服务期间向纳税人缴费人推荐各类社会服务。同时,投标人选派的服务人员应严格执行采购人对其的考核办法及标准等各项规定。否则,视为服务提供方违约,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且无需承担任何赔偿义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组长:向勇(被推荐),成员:向泽明、邓家友、黄开华、蒋雪梅(采购人代表)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依照成本加合理利润的原则,以中标金额作为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进行计算,并按以下费率标准(服务采购项目)下浮40%收取:中标金额100万元以下,费率1.5%;中标金额100-500万元,费率0.8%;中标金额500-1000万元,费率0.45%;中标金额1000-5000万元,费率0.25%;中标金额5000-10000万元,费率0.1%;中标金额10000-100000万元,费率0.05%;中标金额100000万元以上,费率0.01%。由中标人在采购合同签订前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1.203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叙永县税务局
地址:泸州市叙永县叙永镇蓬莱路二段51号
联系方式:王女士 0830-622790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四川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泸州市佳乐世纪城金融商业中心7号楼904室
联系方式:任女士,0830-370607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任女士
电 话: 0830-3706070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