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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5年度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兴县卫生监督所) 委托第三方监督检测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湖州市 竞争性磋商 2025年0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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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概况

2025年度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兴县卫生监督所) 委托第三方监督检测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5年06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ZCCX-2025129

项目名称:2025年度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兴县卫生监督所) 委托第三方监督检测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400000

最高限价(元):4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1

预算金额(元):40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主要包括完成服务期内检测对象包含生活饮用水、公共场所、学校、各类医疗机构,职业卫生等,具体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商务要求等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标项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3.1、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计量认证证书;

3.2、具有有效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证书;

3.3、本项目接受以联合体形式磋商,以具有有效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计量认证证书的单位为联合体牵头单位,联合体成员最多2家。参加联合体的供应商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及满足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并应当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或其采购代理机构提交加盖双方公章的联合协议,载明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4、本项目拒绝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5年06月23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

方式: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https://www.zcygov.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5年06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请登录政采云投标客户端投标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 2025年06月23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兴县锦绣路8号)4楼四号开标室(具体以电子屏幕今日交易场地安排为准)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全力推动经济稳进提质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3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大政府采购支持中小企业力度助力扎实稳住经济的通知》(浙财采监(2022)8号)已分别于2022年1月29日、2022年2月1日和2022年7月1日开始实施,此前有关规定与上述文件内容不一致的,按上述文件要求执行。

2.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打造最优营商环境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2号)文件关于“健全行政裁决机制”要求,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询问,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询问列表:鼓励供应商在线提起质疑,路径为:政采云-项目采购-询问质疑投诉-质疑列表。质疑供应商对在线质疑答复不满意的,可在线提起投诉,路径为:浙江政务服务网-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在线办理。

3.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4.其他事项:详见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长兴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长兴县卫生监督所)

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双拥路87号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张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251085

质疑联系人:董女士

质疑联系方式:1525726858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长兴县中央大道2598号(交通投资集团A座)1401室

传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工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6533631

质疑联系人:李慧

质疑联系方式:0572-6533631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长兴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地址:长兴县龙山街道锦绣路6号兴国商务楼1号楼1305室

传真:

联 系 人:佘科

监督投诉电话:0572-6027789

330522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95763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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