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马潭区空港物流产业园(一期)项目A区平场工程项目(项目名称)龙马潭区空港物流产业园(一期)A区平场工程项目(标段名称)
补遗文件一
各潜在投标人:
1、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1资质条件: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修改为“3.1.1资质条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原招标文件第一章招标公告3.投标人资格要求中“3.1.3项目经理的资格要求:☑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市政公用工程或建筑工程 (注册专业)二级及以上(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修改为“☑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资格:/ (注册专业)/(级别)建造师,具有省级及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 (业绩要求),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6) 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或建筑工程中级及以上技术 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修改为“(6) 技术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或者与项目经理要求相同的专业和等级的建造师”。
4、原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1.4.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中“(8)其他要求(多项选择):☑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修改为:“(8)其他要求(多项选择):□企业注册地不在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省外企业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官网已公开的入川信息网页截图”。
5、原招标文件第四章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中21补充条款“21.7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压证上岗和请销假制度(1)实行项目经理压证施工制度。发包人须在承包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退还”修改为:“21.7 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压证上岗和请销假制度(1)发包人须在承包人提供投标文件承诺的人员的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后才能签订合同,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才能退还”。
6、原投标截止时间更改为:2025年08月28日09:30分;原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更改为:2025年08月27日18:30分。
7、此次上传的招标文件为准。
四川泸州(长江)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5年8月1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