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方”)就以下采购项目进行公开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
一、项目名称
广花公路以东、雅瑶中路以南CA1207019地块供水设施建设改造服务超滤膜采购项目
二、项目类别
货物
三、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内容
五、采购控制价
总价包干 ¥330000元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当具备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2、有效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 资质。
☑(2)供应商应当具有承接过同类项目的业绩。(同类项目是指:需提供一项或以上的业绩(自2020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截至日期为止,完成超滤膜等设备供应且单项合同金额在20万元或以上的类似材料供应业绩。
注:1)业绩证明材料须明确显示该业绩项目名称、金额等规模信息.以上资料不能证明业绩规模的,须另提供可证明的其他资料;
2)业绩需提供超滤膜等设备采购合同。提供的业绩金额以超滤膜等设备采购合同(含补充合同)为准,时间以主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业绩需提供超滤膜等设备采购合同30%或以上的配套请款发票复印件作为业绩依据。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期止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2)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关系。
(3)与本项目其他供应商存在管理关系。
(4)被本项目所在地省级以上行业主管部门依法暂停、取消投标或禁止参加采购活动且处于有效期内的。
(5)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6)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情形的。
(7)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安全生产领域严重失信惩戒名单、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8)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9)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经审查认为不宜被邀请参加采购活动的。
(10)其他禁止情形: /
3本次项目□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参加采购活动
联合体各方按照其分工协议,应当满足本条第1款规定的相应条件和要求;联合体各方均不得存在本条第2款规定的情形;联合体各方不得以自己名义单独提交响应文件,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联合体的资格认定标准如下: /
(注:此部分应明确由同一专业或不同专业组成的联合体中各专业的资质、业绩、信誉、主要人员等的认定方法,以最终认定联合体的资格。)
七、公告开始时间
2025年12月18日
八、公告结束时间
2025年12月22日
九、采购文件领取地址
十、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5年12月23日 10:00
十一、响应文件递交地址
十二、其他
十三、采购方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工
联系电话:020-36898687
联系地址:广州市花都区花城街公益路43号
采购方:广州市花都自来水有限公司
日期:2025年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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