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各潜在投标单位:
现对原招标文件做如下补遗说明:
一、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正文一、投标资格审查须知(二)前附表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01日和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6月30日”,现更正为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11月15日和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07月14日。
二、原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招标正文一、投标资格审查须知(二)前附表投标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0月24日9:30前和审查时间:2025年10月24日9:30”,现更正为:投标资格审查文件递交时间:2025年11月03日10:30前;审查时间:2025年11月03日10:30。
三、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3.2本项目投资382221.131元”,现更正为:1.3.2 本项目投资3822211.31元。
四、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4.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241 日历天(开始当天不计入);计划开工日期:2025-11-01;计划竣工日期:2026-06-30”,现更正为:1.4.5计划工期:计划工期: 241 日历天(开始当天不计入);计划开工日期:2025-11-15;计划竣工日期:2026-07-14。
五、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1获取(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5-09-27 00:00”现更正为:1.6.1获取(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25-10-17 00:00。
六、原招标文件“第二部分招标文件专用要约条款1.6.4投标截止时间:2025-10-17 10:30”,现更正为投标截止时间:2025-11-03 10:30。
七、本项目开标时间为:2025年11月03日10:30。
八、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九、此次答疑澄清文件作为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当招标公告、资审文件、招标文件与此答疑澄清文件不一致时,以此次答疑澄清文件为准,请投标单位及时下载。特此澄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