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类
名称:2025 年海城市人民法院食堂保洁服务项目(C21040000物业管理服务)
服务范围:食堂保洁服务,10名保洁(女)及3名厨师(男)。
服务要求:★二、项目要求
1.食堂各类垃圾、废弃油脂的转运、垃圾桶的清洗与保洁;
2.食堂各类餐用具的清洗、消毒及转运:
3.食堂就餐大厅内各类绿植的日常养护;
4.供应商拟派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履职履责的身体健康条件,必须持证上岗(健康证)。健康证的办理由供应商自行合理安排,相关费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供应商拟派的员工必须服从所在食堂临时的工作安排与人员调配,如存在实际困难,需与所在食堂及时沟通,协商妥善解决;
6.供应商拟派的员工必须按采购人要求妥善存放各类卫生工具,做好卫生工具的清洁工作;
7.食堂工作范围内所有场所随时保持整洁干净,达到食品安全卫生相关制度要求;
8.食堂的餐具清洗、消毒与转运必须达到食品安全的相关要求,操作流程不能影响正常的供餐需求;
9.食堂的大厅卫生及垃圾转运不能影响食堂正常的工作开展;
10.供应商拟派的员工年龄不超过55周岁,思想素质高、业务能力强、身体健康,吃苦耐劳有责任心;
11.其他未尽事宜,由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协商后以签订合同为准。
服务时间:2025年5月1日-2025年12月31日
服务标准:满足采购文件及采购人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