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桥溪流域高新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宜宾高新城乡融合开发有限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宜宾高新区发展改革局(行政审批局) | 批复文号 | |||||
建设地点 | 宜宾市叙州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本项目主要进行官桥溪流域高新区段水环境综合治理,项目分期实施,一期建设内容:对官桥溪高新区建设段约10.52公里进行水生态综合治理,对河岸生态缓冲带保护修复建设10.52公里,对河道清淤及清除,进行护岸、护坡生态化建设并配建部分步道。二期建设内容:新建污水管网21.04公里。;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12500.0 | ||||||
类似业绩 | 水利工程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涉及本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重要设备货物等按国家法规法律必须进行招标或采购的内容,具体以业主单位委托为准。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0勘察:0.0; 设计 :0.0; 监理 :0.0; 施工:0.0; 货物:0.0; 设备 :0.0; 其他:0.0 | ||||||
计划招标时间 | 2026-01-27 00:00至2026-01-30 23:59 | ||||||
比选报名时间 | 2026-01-27 00:00至2026-01-30 23:59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1、比选申请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报名截止日期,至少完成5个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70%的水利工程招标代理业绩(需提供在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发布的以下截图:代理机构比选公告与结果公示、公开招标的招标公告、中标候选人公示;业绩金额以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上的金额为准); 2、本项目拟配备5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具备招标代理从业人员方章、注册一级建造师或注册一级造价师或注册监理工程师、工程类高级及以上职称,拟任本项目负责人自2023年1月1日至比选申请文件报名截止日期至少完成1个不低于本项目估算金额的70%的水利工程招标代理业绩;主要专职技术人员4人:应具有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其中至少2人具有工程类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最近连续六个月社保证明、《四川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以及注册证书、职称证复印件、全国职称评审信息查询截图等相关证明材料)。专家团队(至少1人):具有四川省综合评标专家库评标专家资格证书。以上人员岗位不重复计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及比选申请人本单位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12个月养老保险证明。 3、从事本项目的企业应具备良好的信用,并在人员、业绩、资格应完全响应比选公告要求,严格按照四川省相关条例和操作规程执行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申请人须提供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A级以上信用查询证明。 4、申请人须提供本项目的服务方案:包含但不限于具有项目实施方案、资料收集、项目备案、档案管理等,服务方案应完整、细致、准确。 5、请各比选申请人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将以上材料传于此邮箱号:819774891@qq.com。招标人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比选申请人;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原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50%收取,不足3000元按3000元计算。 6、比选人将根据比选申请人《四川省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中企业履约评价、类似项目业绩、项目负责人资质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估,以此选定中选人。 | ||||||
联系人 | 沈女士 | 联系电话 | 1576007767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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