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 | 三亚市综合执法局天涯分局一批罚没物品(共享二轮电动车、共享自行车及各类物品)整体转让 | |||||||
项目编号 | XZ202610HN3105 |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终止 | |||||
挂牌起 始日期 | 2026年10月30日 | 挂牌截止日期 | 2026年11月16日 | |||||
标的简况 | ||||||||
标的名称 | 数量 | 评估值(元) | 挂牌价格(元) | 保证金 (万元) | ||||
一批罚没物品(共享二轮电动车、共享自行车及各类物品) | 一批 | 114134.5 | 114134.5 | 3 | ||||
标的情况 | 本次转让的标的物为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罚没物品,主要包含:哈啰共享二轮电动车967辆、哈啰共享自行车 904 辆、青桔共享自行车 50 辆;桌椅板凳及其他各类物品约1721件。详见评估报告及附件《处置物品清单》。 | |||||||
特别告知 | 1、本次挂牌转让标的二轮电动车和共享自行车。按现状交付,部分车辆智能锁处于锁止状态,转让方不保证标的车辆能够正常解锁、正常骑行、正常接入原运营平台系统,转让方不负责解锁、后台权限开通、系统解绑、维修调试等工作,亦不承担由此产生的任何费用。 2、意向受让方须亲自查看项目标的,核实标的现状,自行评估锁止车辆解锁可行性、解锁成本、合规处置方案及相关风险。成交后不得以车辆无法解锁、无法正常使用等为由,提出退款、调整交易价款等。未查看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次转让标的物现状已确认。 3、成交后,受让方不得将车辆改装、投放三亚市公共区域作为共享自行车、共享电动车运营,仅限拆解报废、资源化回收;废锂电池必须移交具备对应类别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单位处置,按规定办理危险废物转移联单,落实防火、防爆、危化品运输相关要求,违规责任全部由受让方承担。 4、实际标的使用现状、标的质量、实物能否正常运行等变化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5、本次标的转让成交后仅提供非税发票。 | |||||||
评估 情况 | 评估价 | 见上表 | ||||||
评估基准日 | 2026 年10月8日 | |||||||
评估机构 | 海南鉴驰鉴定评估有限公司 | |||||||
转让方基本情况 | ||||||||
转让方 情 况 |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组织机构代码证号:1146020MB1F19401E 注册地:海南省三亚市 法定代表人:吴权 | ||||||
转让方承诺 | 1、转让方对本次转让的标的产权权属关系清晰,并对该产权具有完全处置权,且该处置权的实施已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转让方的出让行为已经履行相应内部决策程序并得到相应批准; 3、转让方对本次转让公告内容及递交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完整性承担责任;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资产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 |||||||
转让方决 策文件 |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领导班子会议纪要、关于处置车辆(物品)材料有关情况的函 | |||||||
行为批准或备案机构 | 三亚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天涯分局 | |||||||
受让方资格条件与交易条件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中国境内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 |||||||
与转让相关的其他条件 | 1、标的按现状转让,产权瑕疵、使用现状与评估报告及资产清单描述不一致的,不影响交易及价格。 2、本项目有关信息由转让方提供,本所对其不承担保证及其他法律责任,转让方按标的现状转让该标的,竞买人报名即接受现状,特请竞买人注意风险防范,谨慎抉择。 3、本次转让按现场现状移交,受让方付清全部价款、交易服务费及其他相关费用后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办理完毕该批物品的移交手续并按《产权交易合同》规定运离该批资产。移交之后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相关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保管、拆离、运输等有关费用和责任以及物品毁损、灭失的风险均由受让方承担。 4、受让方在包括但不限于资产拆离、搬运、运输等过程中造成的人员受伤、房屋破损、设备毁损等相关责任均由受让方承担,并赔偿转让方相应的损失。 5、其它未尽事宜,详见《产权交易合同》。 | |||||||
标的交割 | 其它事项按《产权交易合同》约定办理 | |||||||
交易价款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 1.报名需缴纳竞买保证金(具体金额详见上表公告期内需到达产交所指定账户),在确认为受让方后 5 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该竞买保证金扣除交易服务费后自动转为成交价款,若在5个工作日内不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视为违约。 2.缴纳保证金账户: 户名:海南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开户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海口分行 账号:提交系统审核后,E交易系统自动发送保证金缴纳账号,请竞买人按短信提示缴纳。 | |||||||
交易规则与报名手续 | ||||||||
竞价规则 | 1、本项目采用网络竞价的方式组织交易,价高者得。若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则由该意向受让方以不低于挂牌价进行报价,并按照挂牌价与其报价孰高原则确定交易价格。若该意向受让方未按规定报价的,视为同意按照挂牌价确认成交并受让标的,不同意的,视为违约。 2、受让资格经审核通过后,竞买人凭E交易系统推送短信中的竞价登录账号和密码,在规定时间内自行登录E交易报价系统进行竞价并须申报有效价格,按价格优先、时间优先原则确定买受人。 3、成交后,受让方携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凭《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及相关材料前往交易所办理成交确认手续,签署成交确认书,履行本公告规定的责任。 4、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遵照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竞价交易规则》、《e交易平台产权交易操作指南》等要求,了解标的情况、竞价资格、注册报名、保证金缴纳、竞价操作及款项支付方式等内容。 5、重要提醒:请竞买人选择良好的上网环境,确保终端设备运行良好和网络正常(建议使用有线网络、台式电脑终端)。在竞价过程中,请关闭其他与本次竞价无关的,可能影响网络竞价操作的应用软件。 | |||||||
现场展示 | 1、时间:公告期内2、地点:三亚市 | |||||||
报名时间 | 自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11月16日下午17:00 | |||||||
报名手续 | 意向受让方须在2026年11月16日17:00之前自行登录交易所网站([链接])E交易专区进行会员注册(注册为“竞买方”)、报名,报名时可自行下载、填写后上传《产权受让申请表》、《网络竞价须知》、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报名材料的拍照件或扫描件,并用e交易注册账户将保证金交到海南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以到账为准)。 报名须提交如下材料: 1.《产权受让申请表》(见附件); 2.《网络竞价须知》(见附件); 3.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等主体资格证明材料;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 4.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5.《承诺书》; 6.其它相关材料。 备注:以上标明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加盖公章(法人)或签字(自然人)。 | |||||||
保证金处置方式 | 1.竞买成功的受让方竞买保证金将用于交易服务费及成交价款的结算,竞价未成功的竞买人保证金,交易后3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2.如意向受让方有以下情形之一,视为违约,所交纳的竞买保证金将作为违约金扣罚(但因不可抗力及转让方原因等情形除外): (1)竞买人提出意向受让申请并经资格确认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产生1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不参加后续网络竞价程序的; (3)在网络竞价程序中包括竞买人在内的各竞买人均不出价的; (4)竞买成交后拒绝签署有关竞价确认书的; (5)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6)未按照《产权交易合同》规定支付成交价款的; (7)竞得人提供虚假文件或隐瞒事实的。 | |||
服务费 | 受让方按《海南产权交易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支付。 | |||
竞价安排 | ||||
标的名称 | 竞价开始时间 (2026年10月30日 ) | 限时竞价开始时间 (2026年11月17日 ) | 加价幅度 | 延时竞价周期 |
一批罚没物品(共享二轮电动车、共享自行车及各类物品) | 09:00 | 09:00 | 200元 | 120秒 |
附件下载 | ||||
咨询电话 | 项目咨询报名:三亚业务部 陈女士88986505 技术支持:信息部 刘先生 66558002 | |||
单位地址 | 1、公司本部地址:海南省海口市国兴大道61号华夏银行大厦18楼 2、海南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窗口:海口市美兰区大英山西二街政务二期大楼二楼 3、三亚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6号窗口:三亚市吉阳区东岸一路旅文·三亚总部港A3栋8楼 | |||
其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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