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未进行资格预审)G25长深高速公路金华东枢纽至富岭枢纽段及G1513温丽高速公路富岭枢纽至南白象枢纽段(金丽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项目名称)投资人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G25长深高速公路金华东枢纽至富岭枢纽段及G1513温丽高速公路富岭枢纽至南白象枢纽段(金丽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已完成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并由浙江省交通运输厅批准采用经营性公路投资方式建设。招标人为 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概况金丽温高速是《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11条北南纵线中长深高速(G25)的主要组成部分。金丽温高速总体呈南北转东西走向,由G25长深高速和G1513温丽高速两部分组成,起自金华东枢纽,与G60沪昆高速相接,经金华市金东区、武义县、永康市、缙云县、丽水市莲都区、青田县、永嘉县、温州市鹿城区和瓯海区,终于温州南白象枢纽,与G15沈海高速相接,路线全长234km,其中金华段长61km,丽水段长128km,温州段长45km。根据已审查的工可研究报告,金丽温高速改扩建主线拟采用双向4-8车道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100km/h,整体式路基宽度为24.5-41m,分离式路基宽度为12.25-20.5m。全线共设置互通式立交34处,其中,枢纽互通11处,一般互通23处,服务区4处;新增连接线4条,估算总投资约317.7亿元,计划施工工期为48个月。工程规模、技术标准和总投资,最终以交通运输部审核意见和工可批复意见为准。本项目拟申请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标准不超过项目建安工程费的12.5%,具体金额以交通运输部出具的资金意见函为准,交通运输领域重点项目资金作为项目建设期补助资金。。2.2招标范围本次招标范围为G25长深高速公路金华东枢纽至富岭枢纽段及G1513温丽高速公路富岭枢纽至南白象枢纽段(金丽温高速公路)改扩建工程的投资人。中标后,投资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和政策规定组建项目公司,由项目公司对项目的筹划、资金筹措、建设实施、运营管理、债务偿还和资产管理等全过程负责,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并在项目经营协议规定的项目经营期满后,按照项目经营协议的约定将公路(含土地使用权)、公路附属设施及相关资料无偿移交给交通运输主管部门。 投标人资格要求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格条件包括:(1) 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2) 2025年末,总资产317.7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净资产111.2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3)最近连续三年(指2023年、2024年、2025年,下同)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自成立以来的每年应为盈利,须提供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自成立后的全部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上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4)具有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投融资能力,其中净资产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35%;(5)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或由“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6)自2016年7月1日以来,具有一条批复概算投资100亿元(含)以上高速公路项目的投融资(含收购并购)经验;(7)自2016年7月1日以来,具有一条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经验;(8)自2016年7月1日以来,具有一条高速公路项目的运营经验;(9)自2023年7月1日以来,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链接])查询,投标人无须提供)。3.2 本次招标√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所有成员数量不得超过5家,联合体牵头人应当作为项目公司投资控股方。联合体投标的要求:(1) 在中国境内/境外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且合法存续,没有处于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等不良状态;(2)2025年末,联合体各成员总资产之和在317.7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汇率以招标公告发布之日中国银行外汇牌价中卖出价为准,下同),净资产之和在111.20亿元人民币以上(或等值货币);(3) 联合体各成员最近连续三年(指2023年、2024年、2025年,下同)每年均为盈利,且年度财务报告应当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对于成立不足三年的投标人,自成立以来的每年应为盈利,须提供经具有法定资格的中介机构审计的自成立后的全部财务报告;财务状况良好,上年末资产负债率小于80%,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或其他不良状态,无重大不良资产或不良投资项目;联合体牵头人近三年经营性现金净流量均为正值;(4)联合体各成员投融资能力之和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其中净资产之和不低于项目投资估算的35%;(5)联合体各成员商业信誉良好,在经济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近三年内财务会计资料无虚假记载、银行和税务信用评价系统或企业信用系统中无不良记录,在“信用中国”网站([链接])或由“信用中国”网站跳转至“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链接])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取消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公路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的;(6)自2016年7月1日以来,联合体任一成员具有一条批复概算投资100亿元(含)以上高速公路项目的投融资(含收购并购)经验;(7)自2016年7月1日以来,联合体任一成员具有一条高速公路项目的建设管理经验;(8)自2016年7月1日以来,联合体任一成员具有一条高速公路项目的运营经验;(9)自2023年7月1日以来,联合体各成员及其法定代表人无行贿犯罪行为。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页面显示内容为准,时间以法院判决书判决日期为准。(招标人将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链接])查询,联合体各成员无须提供)。招标文件的获取4.1 本项目招标文件(含招标图纸)和补充文件(补充、澄清、修改文件)均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链接])以网上下载方式发放。 4.2 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自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止(北京时间,下同)。4.3 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疑问的,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链接]。提交疑问截止日为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8日前。招标人将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15日前在网上发布补遗书。潜在投标人应自行关注网站公告,招标人不再一一通知。投标人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投标失败的,责任自负。4.4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由牵头人下载。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适用于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的)5.1 招标人不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并不召开投标预备会。□(适用于组织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的)5.1 招标人将于下列时间和地点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并召开投标预备会。□踏勘现场时间:_____,集中地点:_____;□投标预备会时间:_____,地点:_____。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_____,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浙江省统一招投标交易平台”上传加密电子投标文件。5.3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上传或未按规定加密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7.联系方式监督部门:省交通运输厅地 址: 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湖墅南路186-1号邮政编码: 310005电 话:0571-83789600招 标 人:浙江省公路与运输管理中心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梅花碑4号 邮政编码:310009联 系 人:乔路电 话:0571-87819489传 真:/招标代理机构:浙江远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朝晖路203号深蓝广场办公楼1306室邮政编码:310014项目负责人:郑苗东 联 系 人:陈鑫伟、童群电 话:0571-87826095传 真:/2026年10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