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
1.1本招标项目 宜宾市历史文化名城李庄古镇片区改造提升项目 (项目名称)已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翠发改批〔2025]202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 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 对上争取资金和企业自筹 (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宜宾翠旅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本招标项目由 宜宾市翠屏区发展和改革局 (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 翠发改批〔2025]202号 )的招标组织形式为 委托招标 ( ☐ 自行招标 ☑ 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 宜宾翠诚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2.1.1 建设地点:宜宾市翠屏区李庄镇。 2.1.2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实施范围总占地面积约136500 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奎星阁片区、南华宫片区、祖师殿片区、张家祠片区、中央研究院片区、梁林旧居片区的文保建筑、风貌建筑等保留修缮、活化利用以及相关基础设施改造提升、生态环境保护等。项目总投资为115675.55万元。 本次标段建设规模及内容:项目主要对栗峰山庄(桂花坳、田边上、下老房、老房子、财门口、牌坊头、戏楼院)、门官田和张家大院西厢房文物保护修缮和环境整治施工图设计,包括不限于涵盖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等专业。本项目文物本体修缮建筑面积约9260平方米;民房立面整治建筑面积约2270平方米;环境整治面积约15910平方米。投资额约11500万元。 2.1.3设计服务期限: 30日历天。 2.1.4 招标范围:包括文物保护修缮和环境整治施工图设计(含工程预算编制),包括但不限于涵盖建筑、结构、给排水、电气、暖通、景观等专业。(工作内容及范围以业主要求为准) 2.1.5 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分为 1 个设计标段 。 (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及投资额、设计服务期限、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标段投资额等)。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1资质要求: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②具备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设计资质和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资质在有效期内) 。 3.1.2业绩要求: ☑ 近年( 2022 年 01 月 01 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不少于3年)( ☑ 已完成 ☐ 已完成或新承接或正在设计)不少于 1 (1 至3个)个类似项目。类似项目是指: 文物保护工程设计业绩 。 ☐ 无业绩要求。 3.1.3项目负责人的资格要求:具有 文物保护工程责任设计师 证书, / (业绩要求) ,须为本单位人员(若为联合体投标,须为联合体牵头人人员)。 3.2本次招标 ☑ 接受 ☐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投标时,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成员单位权利义务;(2)组成所有联合体成员家数不超过2家(含牵头人);(3)联合体牵头人为由文物主管部门颁发的文物保护工程勘察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的单位;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牵头人进行的该行为对联合体各成员具有约束力;(4)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已的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10-21 22:00 至 2025-10-28 22:00 (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EF%BC%89%EF%BC%8C%E5%87%AD%E6%95%B0%E5%AD%97%E8%AF%81%E4%B9%A6%E5%92%8C%E5%AF%86%E7%A0%81%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5%8F%8A%E5%85%B6%E5%AE%83%E6%8B%9B%E6%A0%87%E8%B5%84%E6%96%99%EF%BC%88%E5%90%AB%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6%8A%80%E6%9C%AF%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J%E3%80%81%E6%8B%9B%E6%A0%87%E7%94%B5%E5%AD%90%E5%95%86%E5%8A%A1%E6%A0%87%E6%96%87%E4%BB%B6%EF%BC%8C%E6%A0%BC%E5%BC%8F%E4%B8%BA*.ZBS%E3%80%81%E5%9B%BE%E7%BA%B8%EF%BC%89%E3%80%82%E5%8F%A6%EF%BC%8C%E5%8F%AF%E9%80%9A%E8%BF%87%E6%9C%AC%E9%A1%B9%E7%9B%AE%E6%8B%9B%E6%A0%87%E5%85%AC%E5%91%8A%E9%99%84%E4%BB%B6%EF%BC%8C%E5%85%8D%E8%B4%B9%E8%8E%B7%E5%8F%96%E6%8B%9B%E6%A0%87%E6%96%87%E4%BB%B6%E3%80%82%3Cp%3E 4.2 招标人不提供邮购招标文件服务。 |
5.投标文件的递交: |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25-11-11 09:00。 5.2 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5 年 10 月 21 日 22 时 00 分至 2025 年 10 月 28 日 22 时 00 分(电子招标文件的获取,不受获取截止时间限制,任何时间段均可获取),登录《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凭数字证书和密码获取招标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另,可通过本项目招标公告附件,免费下载招标文件。 5.2 招标人不提供招标文件获取的其他方式。 5.3 逾期递交的或者未按指定方式递交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
6.发布公告的媒介: |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和《宜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公告发布的其它媒介名称)上发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