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市HGY2025—2号宗海
海域使用权挂牌出让公告
晋自然资海告字〔2026〕1号
经晋江市人民政府批准,晋江市自然资源局(以下简称“我局”)决定以挂牌方式出让晋江市HGY2025—2号宗海海域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挂牌出让宗海基本情况和相关要求
(一)位置:位于深沪镇东南侧,深沪湾外海域,具体用海位置及范围见该宗海位置图、界址图。
(二)面积:49.9888公顷。
(三)用海类型:一级类为“渔业用海”,二级类为“增养殖用海”。
(四)用海方式:“开放式用海”中的“开放式养殖用海”。
(五)海域用途:网箱养殖。
(六)海域使用年限:出让期限为15年,自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之日起算,终止日期为不动产权证书上登记的“海域使用权终止日期”。
(七)起始价:201万元。
(八)增价幅度:1万元的整数倍。
(九)其他相关要求:
1、交海方式为我局在竞得人取得海域使用权证后5个工作日内按现状海域条件交海。
2、挂牌出让成交后,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与我局签订《成交确认书》。
3、竞得人在签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10日内与我局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如遇法定节假日则按期顺延。
4、竞买申请人竞得海域后应在晋江市行政区域内设立独立核算企业(已在晋江市设立的除外)对海域进行建设,建设所产生的税费必须在晋江市交纳。竞得人应在成交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新公司的注册登记手续,并由新公司与我局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合同补充条款。
5、本宗海域使用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1万元,保证金抵作出让价款,余款的海域使用金部分按年度征收,其中竞得人应在签订合同之日起30日内缴清第一年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第二年起,当年的海域使用金应在上一年度海域使用权到期前缴纳。不按期缴纳海域出让金的,自逾期之日起,一律按照其滞纳日期及滞纳金额按日加收1‰的滞纳金。
6、竞得人缴清第一年海域使用权出让价款后,持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和缴付凭证等相关资料,在缴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到晋江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办理海域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发证手续。
7、竞得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落实环境保护要求。
二、竞买人资格要求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法人和其他组织(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竞买人必须单独申请,不接受联合竞买。
(二)本宗海域使用权竞买保证金为人民币21万元,交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2026年2月14日11时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本次挂牌出让规定的币种为人民币。未成交者的保证金可按规定予以退还(不计利息),成交者的保证金转为定金,定金可抵作成交价款。成交者不按规定时间签订海域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已交付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挂牌出让的相关时间和地点
(一)报名时间:2026年1月26日9时至2026年2月14日11时整。
(二)报名地点:晋江市自然资源局三楼海域海岛科。
(三)挂牌交易时间:2026年2月24日9时至2026年3月6日11时整。
(四)报价地点:晋江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五)接受挂牌报价时间:挂牌交易期限内工作日9时至11时,15时至17时。
四、本宗海挂牌不设底价,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五、本宗海挂牌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挂牌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2026年1月26日9时至2026年2月14日11时,到我局三楼海域海岛科获取挂牌出让文件。
六、报名和踏勘
(一)有意参与竞买者须于2026年2月14日11时前,法人竞买的携带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等,委托代理时,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向我局提交竞买申请书及竞买保证金缴款凭证并办理报名相关手续。
(二)踏勘时间为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6年2月14日,需派员陪同踏勘的,请提前与我局海域海岛科联系。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地址:福建省晋江市青阳迎宾路27号
联系电话:0595—82052300
联 系 人:周先生
开户单位: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开户银行:广发银行泉州分行
账 号:9550880221921700157
八、我局对本公告有解释权。
晋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6年1月21日

当前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