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项目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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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03-441300-04-01-2369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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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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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区疾控中心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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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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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区疾控中心项目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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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段(包)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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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
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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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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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审查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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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格后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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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项目实施
(交货)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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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中兴六路东侧,东邻大亚湾第一水质净化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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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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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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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来源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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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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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范围及
规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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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范围为大亚湾区疾控中心项目设计。项目总用地面积4567.3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9915平方米。建设内容包括新建卫生监督机构1200平方米,疾病预防控制中心5561平方米,地下室3154平方米,及建设其他配套设施。主要实施内容包括土建工程、装修工程、消防工程、电气工程等。(具体以相关审批资料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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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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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招标内容为完成大亚湾区疾控中心项目设计全部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各专业工程的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含初步设计概算编制)、施工图设计(含拆改图),具体专业包括建筑、结构、给排水、强电弱电、暖通、消防、人防、通风空调、绿化、道路、围墙、绿色建筑设计(含预评价及配合绿建验收)及海绵城市设计、装配式建筑设计(含装配式建筑设计专篇、装配率计算书及装配式预评价等)等。以及项目所涉及各环节工程设计及报审报批过程与业务主管部门的沟通协调等相关工作,并做好该项目建设过程、完工验收及竣工结算等后续服务及相关配合工作,及时签署及办理相关文件资料。设计人在设计阶段,应派专人与发包人对接,负责全过程跟踪服务,且需根据施工图及相关规范及工程验收标准协助编制工程检测、监测任务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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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期
(交货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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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设计工期为45日历天。设计合同签订且取得合格勘察成果后10个日历天内提交方案设计,方案设计审查批准后10个日历天内完成初步设计及概算编制,初步设计及概算审查批准后20个日历天内完成施工图设计,施工图设计文件经审查发现问题后5个日历天内完成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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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投标限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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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9.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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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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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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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能力
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资质人员、业绩等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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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资格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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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已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独立法 人;
2、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需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①具有【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设计资质;
②具有【建筑行业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③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乙级或以上】设计资质。
3、拟派设计项目负责人应具有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
4、其他要求:投标人应在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办理并通过信用信息录入。拟派本工程的设计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惠州市建筑业信用信息平台录入的人员(提供信息平台相应网页截图);
5、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6、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详见招标文件资格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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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业绩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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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否采用电子
招标投标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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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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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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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载招标文件的网络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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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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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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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备本公告投标人资格要求且有意参与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至获取招标文件结束时间期间内,从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下 称“交易平台 ”)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本项目招标文件在“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 ” 同时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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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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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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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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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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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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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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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文件递交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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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投标文件:通过网络上传的方式,上传至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电子交易系统对应招标项目的指定模块。为了避免网络有堵塞和延时现象,确保各投标人能顺利完成投标工作。建议在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上传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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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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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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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标
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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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日程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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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公告媒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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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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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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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共建设项目事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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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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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亚湾新澳大道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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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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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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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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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2-5556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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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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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建佳造价咨询事务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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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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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市惠城区花边北路盛世清华苑二楼2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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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代理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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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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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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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2-2689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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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监督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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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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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
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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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52-553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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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依法应当载明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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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具体按惠州市和大亚湾区有关规定执行。
2.质量要求:合格。即设计成果必须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及现行工程建设标准、规范的规定,严格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条文,遵守国家建设标准及其设计规范;设计成果符合相应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要求。
3.答疑时间、提交投标文件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3.1答疑时间:投标人存在疑问的,应按照《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前进行网上询疑。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中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对投标人提出疑问予以网上发布答疑。
3.2网上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投标人应在《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前通过交易平台提交投标文件。
3.3现场递交评标原件(如有)的时间和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规定时间地点递交。
3.4开标时间: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时间进行开标活动。
3.5开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开标地点开标。
3.6评标地点:按《招标日程安排表》确定的评标地点评标。
4.参照惠州市《关于房建市政类施工监理项目推行信用承诺制优化招投标活动流程的通知》(惠市公易委办函〔2018〕6号)及相关文件规定,对提供安全生产许可证失效或被暂扣、伪造虚假证件、冒名顶替参加会议、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等情形,记入不诚信记录,并向行政监督部门推送,不诚信行为一经行政监管部门认定,实施联合惩戒。
5.按照《关于建设工程项目全面启用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通知》(惠公易函〔2020〕78号)要求,进一步扩大所有建设工程项目PDF格式投标文件的特征码检测功能,特征码检测包括IP地址、MAC地址及硬盘序列号。在开评标过程中,若特征码检测环节出现不同投标人存在IP地址、MAC地址或硬盘序列号相同情况,将视为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为保证投标文件特征码检测功能的有效性,所有PDF格式投标文件应当在加盖电子签名(签章)后再行上传。具体操作方法详见交易中心门户网站→【服务指南】→【操作指引】。
6.按照惠州市政务服务和数据管理局关于印发《惠州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规则》的通知(惠市政数〔2025〕13 号)有关规定执行。具体的操作流程见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布的《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设工程招投标业务系统投标人操作手册》。
7.按照《关于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中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代替投标保证金的通知》(惠市发改法规函〔2025〕191号)要求,决定在工程建设招标投标项目中全面推行信用承诺制代替投标保证金。
8.其他相关方式:
8.1交易平台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联系地址:惠州大亚湾科技创新园科技路1号创新大厦3楼。
联系电话:0752-5191960
8.2监督单位:惠州大亚湾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城乡建设和综合执法局
监督电话:0752-5531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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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5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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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招标日程安排表》、《供投标人下载资料目录》
| 项目名称 | 大亚湾区疾控中心项目 设计 | 工程编号 | 惠公易建大亚湾【2026】003 |
|---|---|---|---|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开始时间 | 2025-12-10 09:30:00 | 获取(发售)招标文件结束时间 | 2026-01-08 10:00:00 |
| 投标人提出问题截止时间 | 2025-12-18 16:30:00 | 招标人网上澄清截止时间 | 2025-12-19 16:30:00 |
| 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 | 2026-01-08 10:00:00 | 投标(网上报价)截止时间 | 2026-01-08 10:00:00 |
| 现场递交原件开始时间 | 2026-01-08 09:00:00 | 现场递交原件结束时间 | 2026-01-08 10:00:00 |
| 开标开始时间 | 2026-01-08 10:00:00 | 评标开始时间 | 2026-01-08 14:30:00 |
| 开标结束时间 | 2026-01-08 11:00:00 | 评标结束时间 | 2026-01-08 17:30:00 |
| 开标室 | 2号开标室 | 评标室 | 3号评标室 |
| 定标室 | 3号评标室 | ||
| 开评标地址 | 惠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大亚湾分中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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