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名称: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建设征地涉及通信设施专项复(改)建
二、招标项目编号:E4512002876004183001
三、项目首次公告日期:2026年09月30日
四、澄清内容:
序号 | 澄清项 | 澄清前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1 |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2)B.项目管理机构评分标准 | 注:1.主要管理人员指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外的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计量员及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等,以拟投入本合同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为准。2.需提供上述加分人员的职称证书[链接]。 | 注:1.主要管理人员指除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外的管理人员,包括施工员、材料员、资料员及相关特种作业人员等,以拟投入本合同工程施工的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为准。2.需提供上述加分人员的职称证书[链接]。 |
2 |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D.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投标人的业绩(分值70分)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为准)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含本数)-2000万元(不含本数)的类似工程项目,一个得5分,最高得20分。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为准)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含本数)-4000万元(不含本数)的类似工程项目,一个得10分,最高得30分。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为准)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一个得20分,最高得70分。 注:以上(1)、(2)、(3)项业绩得分汇总超过70分的,按70分计,已完成的业绩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为准,需附施工合同(合同协议书)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扫描件;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需附施工合同协议书。若以上材料无法体现合同金额和施工内容的,需提供能充分反映工程规模和施工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 投标人的业绩(分值90分) (1)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为准)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单项合同金额在1000万元(含本数)-2000万元(不含本数)的类似工程项目,一个得10分,最高得30分。 (2)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为准)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单项合同金额在2000万元(含本数)-4000万元(不含本数)的类似工程项目,一个得15分,最高得45分。 (3)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为准)已完成或正在实施的单项合同金额≥4000万元及以上的类似工程项目,一个得30分,最高得90分。 注:以上(1)、(2)、(3)项业绩得分汇总超过90分的,按90分计,已完成的业绩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为准,需附施工合同(合同协议书)和合同工程完工验收鉴定书(工程竣工验收鉴定书)原件扫描件;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需附施工合同协议书。若以上材料无法体现合同金额和施工内容的,需提供能充分反映工程规模和施工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
3 | 第三章评标办法前附表2.2.4(4)D.其他因素评分标准 | 投标人的荣誉(分值20分) 投标人自2021年1月1日以来(以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签署的日期为准): (1)获得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的,每项得10分。 (2)获得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机构)颁发优质工程或工程质量奖项的每项得5分,最多得10分。 注:①本项满分20分。同一工程获得不同奖项的,仅按高一级计分一次。②提供上述加分奖项证书或获奖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 删除该项评分内容。 |
4 | 工程量清单 | 原2026年09月30日公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河池)的工程量清单文件有部分内容显示不全。 | 现将修订后的工程量清单文件上传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河池),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 |
5 | 招标控制价 | 原2026年10月08日公布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河池)的招标控制价文件有部分内容显示不全。 | 现将修订后的招标控制价文件上传至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河池),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下载查阅。 |
6 | 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 原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0月26日9时30分。 | 现更正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26年11月02日9时30分。 |
注:招标文件与本澄清公告中更正内容有冲突或不符的,以本澄清公告的更正内容为准,全文统一,其他未涉及的内容不变。
五、质疑答复
根据潜在投标人提出的关于广西桂西北治旱龙江河谷灌区工程建设征地涉及通信设施专项复(改)建招标文件的疑问(招标项目编号:E4512002876004183001),答复如下:
问题1“业绩维护迁改类的框架合同能不能认可,是不是就提供框架合同就行了呢”
答复:不认可,框架合同不是正式合同,也不属于单项合同。
问题2“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里的业绩要求: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以验收鉴定书标明的验收日期为准):☑完成过质量合格的类似工程项目 但47页的评分办法上业绩的评分又写: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需附施工合同协议书。这个也行。现在问:还没完工的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算不算?”
答复:“招标文件第8页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里的业绩要求”属于投标人资格要求,在评标程序中属于“初步评审”,如投标人不具备或未提供有效证明材料的,会被界定为投标无效。初步评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不能进入详细评审。“47页的评分办法上业绩的评分”为评分办法中“其他因素评分标准”的评分项,在评标程序中属于“详细评审”。还没完工的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必须满足“投标人的业绩”评分标准中(1)、(2)、(3)项要求才能得分。且“正在实施和新承接的业绩以合同签订的日期为准,需附施工合同协议书。若以上材料无法体现合同金额和施工内容的,需提供能充分反映工程规模和施工内容的相关证明材料扫描件,否则评审时不予认可。”
问题3“通信行业中没有计量员岗位证书,请问是否可以提供广西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及下属机构颁发的测量员证”
答复:该评分项已做修订,具体详见本澄清公告。
问题4“通信行业中没有国家优质工程奖或中国建设工程鲁班奖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或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 禹)奖,这样设置加分项妥否? ”
答复:该评分项已做修订,具体详见本澄清公告。
问题5“行业协会属于省级行政主管部门或其授权单位(机构)吗?这里的行政主管部门是否只限于水利主管部门吗?通信、住建、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是否满足? ”
答复:该评分项已做修订,具体详见本澄清公告。
问题6:“通信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含升级或改造或迁移)工程”具体指的是哪些,包括哪些范围或包括哪些内容?
答复:“通信基础配套设施建设(含升级或改造或迁移)工程”指的是为满足通信系统正常工作而建设的各类基础设施与配套工程。包括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工程的基础配套设施和主体工程为房建建筑、市政、公路水运、水利、铁路(轨道)项目中各类通信、信息网络基础配套设施。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广西•河池)、河池市水利局网站、河池市阳光采购服务平台。
注:投标单位未及时关注本项目指定网站发布的本澄清公告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河池市龙江河谷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宜州区庆远镇山谷路84号
邮编:546399
联系人:韦工
电话:0778-2107058
传真:0778-2296550
电子邮箱:hcctczb@[链接]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大学东路170号
邮编:530007
联系人:梁尉、李燕虹
电话:0771-3487289、0771-3486517
传真:0771-2273500
电子邮箱:33918493@[链接]
交易服务部门:河池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监督部门:河池市水利局
监督电话:0778-2290116
招标人:河池市龙江河谷灌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
招标代理机构: 广西科联招标中心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2026 年 10 月 14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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