绵阳市安州区白溪河山洪沟河清镇白溪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勘察设计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1.1 本招标项目绵阳市安州区白溪河山洪沟河清镇白溪段防洪治理工程(项目名称)已由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绵安发改【2025】17号 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绵阳市安州区白溪河山洪沟河清镇白溪段防洪治理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绵阳市安州区水利发展中心,建设资金来自争取国债及地方配套资金(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绵阳市安州区水利发展中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勘察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1.2 本招标项目为四川省行政区域内的国家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绵阳市安州区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机关名称)核准(招标事项核准文号为绵安发改【2025】17号)的招标组织形式为□自行招标委托招标。招标人选择的招标代理机构是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绵阳市安州区白溪河山洪沟河清镇白溪段防洪治理工程勘察设计2.2 工程地点:绵阳市安州区河清镇白溪村。2.3 建设规模:综合治理河道1.28km。2.4 招标范围: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勘察、初步设计方案编制(含概算编制等)、施工图设计等上报和审查,取得相关主管部门的批复,并提供相关后续服务。2.5 勘察设计工期:60 个日历天(说明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规模、勘察设计工期、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独立企业法人或事业单位法人)。
3.2 资质要求: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同时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业绩要求:近3年以来(2022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已完成1个工程总投资不低于800万元的水利工程勘察设计业绩。
3.4 本次招标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的各方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提供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各方所承担的工程范围、工程内容、责任和权力明确各方权利义务,牵头方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成员方应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勘察))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②联合体组成成员不超过 2 家; ③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④由联合体牵头人负责本项目投标报名、投标保证金缴纳、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宜。。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05-13起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网址:http://ggzy.my.gov.cn),通过数字证书免费下载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技术资料等)。
4.2 除上述方式外,招标人不提供其他任何报名和招标文件获取的方式。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5-06-03 09:30,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在线递交经投标人数字证书签名制作的数据加密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上发布。其他发布公告的媒介: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四川省•绵阳市)(招标人自行选择,也可不填)。
7、本项目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
行政监督部门: | 绵阳市安州区水利局 | 电话: | 0816-4365599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地址: | / |
8、招标人承诺
本招标文件已经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审查,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的情形。因招标文件设置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造成的相应后果,由招标人(含招标代理机构)负责。
9、联系方式
招 标人: | 绵阳市安州区水利发展中心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中昕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地址: | 绵阳市安州区花荄镇沙汀路118号 | 地址: | 成都市高新区天府三街69号新希望国际B栋11层1110号 |
邮编: | 622667 | 邮编: | 610000 |
联 系人: | 羊先生 | 联系人: | 蒲女士 |
电话: | 18188408943 | 电话: | 028-85130303 |
传真: | / | 传真: | / |
电子邮件: | / | 电子邮件: | / |
网址: | / | 网址: | / |
开户银行: | / | 开户银行: | / |
账号: | / | 账号: | / |
2025-05-0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