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招标公告
招标公告
(被邀请参加投标的单位名称):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浔美湾沿岸景观提升项目1标——通海段已由泉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闽发改备【2023】C000042号批准建设,建设单位为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企业自筹,招标人为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建设地点: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城东街道丰海路与瑞泰街交叉口东侧;
2.2. 工程建设规模:总造价为4012410元;
2.3. 招标范围和内容:
(1)工程类别:园林绿化工程;
(2)招标类型:专业承包;
(3)招标范围和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绿化工程、园路铺装、照明工程、配套管理用房及公共卫生间、给排水工程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
其中,用于确定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职称等级的相关数据:总造价为4012410元;
用于确定类似工程业绩的相关数据:/。
2.4. 招标控制价(即最高投标限价,下同):4012410元;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为18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如果有)/;
2.6. 标段划分(如果有):/;
2.7. 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福建省城市绿化工程质量验收规范》、《园林绿化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合格标准,符合现行国家和地方相关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内。
3.2.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中级园林绿化专业职称。
注:园林绿化专业(下同)是指园林、园林施工、园林规划设计、园林植物、风景园林、园林绿化、园艺、景观、环境艺术、市政园林等专业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 不应用 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园林绿化类。应用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分值的,采用简易评标法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35分;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5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园林绿化类的联合体成员中的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园林绿化施工企业信用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个;“类似工程业绩”是指:自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的前五年内(含本招标项目在法定媒介发布招标公告之日)完成的并经竣工验收合格的/。
3.6. 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3.7. 其他资格要求:(1)省外建筑企业参加投标,应按《关于推动全省建筑市场统一开放的通知》(闽建筑[2015]35 号文)、《关于做好建筑施工企业信息与工程招投标活动衔接的通知》(闽建办筑[2016]8 号文)规定,办理入闽登记手续;(2)本招标项目不要求中标人在项目所在地设立分(子)公司,中标人应当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3.8. 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3.9. 本招标项目不要求投标人在招投标期间缴纳农民工工资保证金。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5年10月09日00时00分至2025年10月14日23时59分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网址:( http://***/),采取无记名方式免费下载电子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本招标项目电子招标文件使用海迈电子标书软件最新版本打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检查招标文件的合法有效性,合法有效的招标文件应具有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电子印章;招标人没有电子印章的,须附招标人对招标代理机构的授权书。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简易评标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现金)提交时间:/前到账。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根据泉发改规[2024]5号文规定,本项目免收投标保证金。采用免缴投标保证金形式的,提交加盖投标人单位电子印章的《免缴投标保证金承诺函》 (格式见第8章),作为资格文件的组成部分,否则资格审查不合格。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25年10月21日10时00分00秒,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7.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8. 确认
你单位收到本投标邀请书后,请于(具体时间)前使用本单位CA证书通过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予以确认。超过具体时间未予以确认的,视为不参与本项目投标。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省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公共服务平台(http://***/%EF%BC%89%3C/u%3E%E4%B8%8A%E5%8F%91%E5%B8%83%E3%80%82%3C/p%3E%3C/div%3E%3Cp%3E
9.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泉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城东美仙路223号
邮 编:362000
电子邮箱:/
电 话:13960449979
传 真:/
联 系 人:詹先生
招标代理机构:福建省恒建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狮市灵秀镇华中街泉发大厦A201
邮 编:362700
电子邮箱:/
电 话:18350588701
传 真:/
联 系 人:小黄
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网 址:http://***/
联系电话:0595-22135508/22135505
招投标监督机构名称:泉州市城市管理局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丰泽区东海行政中心A栋
联系电话:0595-22532972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名称:泉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 址:泉州市丰泽区海星街100号东海大厦A栋4楼
联系电话:0595-221355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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