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AHZJ-202516100669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安徽省合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025年能力建设(分析室)-1
首次公告日期: 2025年06月23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采购公告 ☑采购文件
更正内容:
序号 | 更正项 | 更正前内容 | 更正后内容 |
1 | 第三章 采购需求/二、技术要求/(一)▲气相色谱仪/2、配置要求 | 2.7 色谱柱3DB-1701:30m*0.25mm*0.25um,DB-FFAP:30m*0.25mm*0.25um,DB-624ms 30m*0.25mm*0.25um ) | 2.7 色谱柱DB-624ms 30m*0.25mm*1.4um |
2 | 第四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2.3详细审查/技术资信分:产品业绩 | 1.以核心产品作为业绩评审;2.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在党政机关或事业单位供货业绩的,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5分,满分5分;注:①同一个业主单位具有多份产品合同的仅计1次分,同一业绩合同中有多台所投设备的不累计得分; 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方可得分(不限合同签订主体),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所投产品品牌型号等评审内容,须另附业主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③以上业绩为已完成业绩,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已完成证明材料,《投标业绩承诺函》中备注完成状态即可1.以核心产品作为业绩评审; | 1.以核心产品作为业绩评审;2.自2022年1月1日起(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同一品牌同一型号产品供货业绩,每提供一个业绩得2.5分,满分5分;注:①同一个业主单位具有多份产品合同的仅计1次分,同一业绩合同中有多台所投设备的不累计得分; ②投标文件中须提供业绩合同方可得分(不限合同签订主体),如合同中无法体现所投产品品牌型号等评审内容,须另附业主证明扫描件或影印件;③以上业绩为已完成业绩,投标文件中无须提供已完成证明材料,《投标业绩承诺函》中备注完成状态即可1.以核心产品作为业绩评审; |
更正日期: 2025年06月26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称: 安徽省合肥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地址: 高新区创新大道2800号合肥创新产业园二期
联系方式: 程工 0551-65127548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 安徽中技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合肥市合作化南路27号
联系方式: 王婧、陈振 0551-65149581-871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王婧
电话: 1521279918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