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洛阳市轨道交通通信设备应急故障处置采购项目,现邀请供应商参与本项目的报价。现将有关情况明确如下:
一、项目概况:
1.1项目名称:洛阳市轨道交通通信设备应急故障处置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见《采购清单(报价单)》。
1.3交货地点:洛阳市轨道交通车辆基地指定地点或其他指定地点,买方根据现场情况,保留适度调整的权利。
1.4交货方式:经买方验收合格后卸货到指定位置。
1.5交货时间:供货期为自采购订单下达之日起30日内完成供货或按买方要求分批次供货。
1.6最高限价:本项目的控制价含税金额为26200.00元。。
二、参选人资格条件:
2.1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持有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2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的,不得参加本项目。
2.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
2.4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2.5信誉要求:截至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参选人须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自2022年8月1日至本项目询比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质量问题。(注: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应以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或司法机关出具的有关文件为依据)。(参选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6信用要求:
2.6.1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参选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河南)(https://credit.henan.gov.cn/)”网站中“失信惩戒对象”名单,且未被列入“信用洛阳(https://xyly.ly.gov.cn/)”网站“红黑榜”中的“黑榜名单”。(参选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2.6.2截至本项目采购公告发布之日止,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网站中“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参选人须如实作出承诺)
三、报价文件组成:
3.1参选人的报价单(加盖公章);所报产品单价(不含增值税)应包括但不限于货物价格及出厂检验费、第三方检测费用(如有)、包装费、所供货物到采购人指定现场的运输费、装卸费、保险费、验收费、培训费(如有)、安装费(如有)、质保期所需相关的服务费用及成交人应负担的除增值税外一切税费,增值税按国家政策另行计算,除此之外,采购人无需再支付任何费用,不接受单独填报运费、不接受其他不包含在单价内的费用;应填写质保期、交货期,交货期为30日内;
3.2参选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3参选人的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亲自经办的无需提供);
3.4参选人的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复印件;
3.5参选人加盖公章的信誉要求、信用要求承诺书。
以上文件提供一正三副,共四份。
四、付款条件:
按采购订单单价和实际送货数量,物资经验收合格后,甲方审核需提交的单据无误后,经甲方批准,按实际到货货物总价的100%由甲方支付给乙方。
五、接收报价文件截止时间(项目开启时间):
纸质文件递交时间为2025年08月05日10时00分之前。(注:超时或未按要求递交的报价文件无效)
六、项目开启地点(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第三项中所需提供的资料纸质版(装订)密封送至洛阳市洛龙区三川大道与伊洛路交叉口刘富村车辆段561室。
七、其他要求:
7.1若发现询价清单中有描述不清或有疑问的,请在报价截止前1天联系工作人员;供货期、质保期、产品资料、技术指标如有任何偏离,请备注说明,否则默认符合我方要求。
7.2所报产品必须完全符合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描述,必须是全新的正牌产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具备产品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如有虚假,一经查出,予以曝光,并列入不诚信申请人名单。
八、评审方法:
8.1项目采用报价文件符合性最低价(不含增值税)评审法。
8.2符合采购人评审条件的,在满足采购需求的前提下对总报价(不含增值税)进行比较,采用总项总价(不含增值税)最低价方法确定成交候选人。如出现不含增值税报价相同的情况,则参选人被列入《洛阳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的排名在前;如均在《洛阳交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名录》内,则含增值税报价低排名在前;如含增值税报价相同时,则交货期较短者排名在前;如交货期也相同时,则质保期较长者排名在前;如质保期也相同时,则注册资金较大的排名在前;以此类推,评审小组推荐排名第一者为为成交候选人。
8.3采购人将在现场宣布参选人的报价,评审结束后将成交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为3日。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在《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官网》(http://www.lysubway.com.cn)上发布,特别提醒各参选人:对于因其他网站转载并发布的非完整版或修改版公告,而导致信息有误或遗漏的情形,买方不予承担责任。
十、联系方式:
采购人:洛阳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洛阳市洛龙区伊洛路与三川大道交叉口刘富村车辆段
联系人:段先生
电话:0379-86003069
2025年7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