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示简要情况说明:项目编号:HZGZ2023-36
财政审批编号:[2025]2669号、[2025]2670号、[2025]2674号、临[2025]2671号、临[2025]2672号、临[2025]2673号项目名称:湖州市新风实验小学教育集团三校区校园保洁服务项目预算金额:第一标项(清河校区)6.72+10.08=16.8(万元)第二标项(西南校区)6.72+10.08=16.8(万元)第三标项(下塘校区)5.04+7.56=12.6(万元)本项目分为3个标项,3个标项一同开标,开标顺序按标段顺序进行。每个投标人只允许中其中1个标项,中标顺序根据开标顺序。一标项中标候选人不再被推荐为二标项及三标项中标候选人,二标项中标候选人不再被推荐为三标项中标候选人。如一标项中标候选人同时投了二、三项段,其投标文件仍然可以参与二、三标项的评审,二标项中标候选人如同时投标三标项,其投标文件仍然可以参与三标项段的评审。合同履行期限:一年(12个月)。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一、意见征询编号:2025-xqgs660abac79c006d8d
二、征求意见范围:1、供应商资格条件和项目技术指标等是否出现歧视性和倾向性条款;
2、影响政府采购“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的情形;3、其他好的意见和建议。三、征求意见递交及接收:
1、意见递交时间:2025-07-24
2、意见递交方式: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请于2025年7月24日下午5时前(节假日除外)将书面材料密封后送至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或将书面材料的电子文档发送至以下信箱:zfcgfzx@huzhou.gov.cn。联系电话:0572-2220018,联系人:刘先生。
3、意见接收机构:湖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4、联系人:刘淼
5、联系电话:13857262014
6、联系邮箱:zfcgfzx@huzhou.gov.cn
四、合格的修改意见和建议书要求
1、供应商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书面材料须加盖单位公章和经法人代表签字确认。
2、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的,须出具本人与该项目相关专业证书复印件及联系电话。3、各供应商及专家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内容必须是真实的,并附相关依据,如发现存在提供虚假材料或恶意扰乱政府采购正常秩序的,将提请有关政府采购管理机构依法处理。五、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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