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项目及标段名称 | 眉山市东坡区城市燃气管道等老化更新改造(大石桥一期)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标段 | ||
| 招标人 | 眉山市东坡区人民政府大石桥街道办事处 | 招标人联系电话 | 028-36031518 |
| 招标代理机构 | 四川唯实建设工程投资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 028-38221120 |
| 开标地点 | 开标室三 | 开标时间 | 2025-12-31 09:30:00 |
| 公示期 | 2026-01-01——2026-01-08 | 投标最高限价(元) | 33064100.00 |
| 中标候选人及排序 | 中标候选人名称 | 质量 | 工期(交货期) | 投标报价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 | 综合评标得分 |
|---|---|---|---|---|---|---|
| 第一名 | 眉山市东岸建设有限公司 | 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要求 | 365日历天 | 29683050.00 | 29683050.00 | 100.0 |
| 第二名 | 丹棱县大雅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 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要求 | 365日历天 | 29915494.00 | 29915494.00 | 96.41 |
| 第三名 | 仁寿县鑫城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 满足国家现行规范、规定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有关要求 | 365日历天 | 29949056.00 | 29949056.00 | 96.35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江志军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川2512008200917649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王衡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川2512014201528616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彭涛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川2512017201725116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邓涛 | 市政道路桥梁工程 | 中级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管理机构主要人员 | |||||
| 职务 | 姓名 | 执业或职业资格 | 职称 | ||
| 证书名称 | 证书编号 | 职称专业 | 级别 | ||
| 项目负责人 | 李正 | 一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川1512019202005338 | ||
| 项目技术负责人 | 刘广川 | 二级注册建造师(市政公用工程) | 川2512015201611036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 第一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 第二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项目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技术负责人 | |
| 第三中标候选人技术负责人类似业绩 | |||||||
| 项目业主 | 项目名称 | 开工日期 | 竣工(交工)日期 | 建设规模 | 合同价格(元) | 项目负责人 | |
| 其他投标人(除中标候选人之外的)评审情况 | |||
| 投标人名称 | 投标报价(元)或否决投标依据条款(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所依据的招标文件评标办法中的评审因素和评审标准的条款) | 经评审的投标价(元)或否决投标理由(投标文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具体事实,不得简单地表述为未响应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某处有问题等) | 综合评估得分或备注 |
|---|---|---|---|
眉山环投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29848371元 | 29848371元 | 95.52分 |
| 其它需公示的内容 | |||
| 接收异议的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联系人:万女士 | 联系电话:028-38221120 | |
| 监督部门名称及监督电话 | 项目审批部门:眉山市东坡区发展和改革局 | 联系电话:028-38298878 | |
| 行业主管部门:眉山市东坡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联系电话:028-38118086 | ||
| 异议投诉注意事项 | 1.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中标候选人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作出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2.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中标候选人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可以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10日内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投诉前应当先向招标人提出异议,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前款规定的期限内。投诉书应当符合《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规定。 3.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4.应先提出异议没有提出异议,超过投诉时效等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投诉,有关行政监督部门不予受理;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 ||
| 招标人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签字、盖单位章: | ||
12.中标候选人公示纸质文本招标人须加盖单位公章,多页还应加盖骑缝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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