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市分行外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银行”)吐鲁番市分行委托,就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市分行外包服务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名称: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市分行外包服务项目
二、招标编号:JZCG202601
代理机构编号:TC260Q00X
三、项目情况:
(一)采购内容:
拟采购我行全辖驾驶、保洁、餐饮、后勤、保安等外包服务合计共17份。服务地点在吐鲁番市分行本部及鄯善县支行,其中驾驶服务6份,吐鲁番市分行本部4份、鄯善县支行2份;保洁服务1份;餐饮服务4份,吐鲁番市分行本部2份、鄯善县支行2份;物管服务1份;门卫安保服务5份,吐鲁番市分行本部2份、中合小区(原高昌路支行)1份、鄯善县支行2份。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部分《采购需求书》。
响应缺漏项处理: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响应及报价,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中标人数量:1家
服务期限:12个月(即2026年4月1日至2027年3月31日)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最高投标限价129万(评标报价内容按照每个工种的服务费单价、管理单价进行报价,最终结算金额不超过预算总额。
续签管理:
本次采购价格有效期为1年。在价格有效期内,如招标人采购需求未发生实质变化的,中选人承诺按照本次中选价格提供服务。中选人的《续签承诺》不视为招标人对中标人的后续采购承诺,招标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继续采购。
(二)采购流程: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符合下表条件时,才能进入后续详细评审,否则本项目废标:
中标人/入围供应商数量 【1家/不多于1家】 | 通过最终资格审查的投标人数量 |
X=1 | 不少于3家 |
X≥3 | 实采项目:不少于X+1家 |
四、合格投标人的基本资质要求(须同时满足):
1、供应商应是依法登记注册,具有有效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有固定营业场所,提供房产证或房租合同等。
3、具有良好的企业信誉,提供拟派往本项目相关内容团队成员需提供符合食品工作人员《健康证》。
4、投标人业绩要求:供应商自 2023 年1月1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以业绩证明文件签署时间为准),须具有至少1个外包服务案例。
供应商须如实提供与最终用户签订或最终用户盖章出具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包括采购合同、框架协议、入围协议。业绩证明材料如为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复印件,还须同时提供该框架协议或入围协议项下的最终用户盖章的订单复印件,或同时提供最终用户订货电子页面截图和增值税发票复印件。
业绩证明材料中一般应包含合同或协议标的物、采购内容、品牌/型号、数量、签订时间、合同或协议正文第一页和签字盖章页等关键信息。
5、供应商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度经外部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成立不到一年供应商可不提供。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提供承诺函)。
7、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分包(提供承诺函)。
8、供应商不得将本项目采购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提供承诺函)。
9、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被“信用中国”网站(http://***/)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需按附件要求提供查询截图。评审委员会在谈判当日进行查询,如查询结果与应答文件不同,以评审委员会查询结果为准)。
10、供应商近 3 年(2023 年 1 月 1 日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止)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涉及环境保护、劳动用工、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重大违法违规,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人民币200万元以上(含)的罚款等行政处罚(提供承诺函)。
11、截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含),供应商未处于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禁止准入处罚范围及处罚期内。
12、供应商须保证:采购人在使用其提供的货物/服务时,在使用的国家/地区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不合法的情形,也不存在任何已知的与第三方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等知识产权、肖像权等民事权利相关的侵权行为。如果有任何因采购人使用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服务而提起的侵权指控,供应商须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13、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同一分包,如项目不存在分包,则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关联关系企业包含以下情况:
1)与本企业单位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企业;
2)与本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企业。供应商应向采购人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其他企业。采购人有权取消关联关系企业参与该项目的资格或重新组织采购。
14、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规范,依法诚信参与项目,自觉维护公平竞争秩序。不得通过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参与项目;不得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参与项目;不得与采购人或其他供应商串通报价;不得与评审委员会成员私下接触,或向采购人、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评审委员会成员、行政监督部门人员等行贿谋取授予合同;不得恶意提出异议、投诉或者举报,干扰正常采购活动。供应商如出现上述行为之一的,其应答将被拒绝,采购人有权将其列入中国银行供应商不良行为名单。
15、供应商发生合并、分立、破产等重大变化的,应当及时书面告知采购人。供应商不再具备资格预审文件、采购邀请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或者其应答影响采购活动公正性的,其应答无效。
16、供应商若接触采购人数据、采购人客户数据,应严格遵守《银行保险机构数据安全管理办法》等数据安全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要求,并配合招标人根据数据处理的具体模式,在“合同主要条款中明确数据处理的相关约定。
五、招标文件发售:
-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1月31日10时至2026年2月6日19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前往“中招联合招标采购平台”进行供应商注册、购买并下载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未按上述要求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其响应文件不予接收。平台操作过中如需帮助,可联系平台客服热线 010-86397110获取支持。
2.每套人民币3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并关注以下事项:
1.请有意愿参与采购工作的投标人尽早在“中银智采”完成注册工作,并在招标文件领取截止日1个工作日前完成注册。注册方式详见中国银行中银智采平台(https://***/)“最新动态”中的“供应商注册登录操作手册”。
2.如投标人在领取招标文件截止当日(工作日)注册,请联系采购项目联系人,申请加急审核,并关注注册材料审核结果。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上进行发布。
七、投标文件递交:
递交文件截止时间:2026年 2月27日上午11时(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递交文件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3楼)。
八、开标(开标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
(一)开标时间:2026年2月27日11时00分。
(二)开标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乌鲁木齐市卫星路西黄山街南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3楼)。
九、举报方式:
投标人与招标人在接触及合作过程中,如遇招标人部门或员工的违法、违纪等问题,可向招标人纪检部门反映和举报。招标人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严肃处理打击报复的行为。
举报电话:0995-8521334
举报邮箱:jcbwbtlf_xj@bank-of-china.com
信函地址:新疆吐鲁番市老城路119号中国银行
十、其他:
本项目不属于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也不属于政府采购项目,为招标人自行采购的项目。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信息
名称: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吐鲁番分行
地址:新疆吐鲁番市老城路119号中国银行
联系人:陈翩翩
联系电话:0995-8529725
招标过程中涉及的澄清答疑及投诉反映等,联系方式如下: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乌鲁木齐轨道交通产业总部基地B栋3楼
邮 编:830000
联 系 人:孙中文、廖超
联系方式:18199125394、0991-39298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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